国家税务总局柳州市税务局稽查局关于送达税务稽查文书的公告
柳市税稽公告〔2018〕17号
柳州市瑞鸿金陵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纳税人识别号: 914502030560103390):
你公司不在注册地址经营且无法联系,因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均无法将税务文书送达你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现将我局对你公司作出的《税务处理决定书》(柳市税稽处〔2018〕6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柳市税稽罚〔2018〕5号)及《税务事项通知书》(柳市税稽通〔2018〕99号)(见附件)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国家税务总局柳州市税务局稽查局
2018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