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第10号
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部署,经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批准,国家税务总局柳州市税务局于2018年10月30日挂牌成立国家税务总局柳州市柳北区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等50个派出机构,现就全市各县(区)税务局派出机构挂牌后有关税收事项公告如下:
一、国家税务总局柳州市柳北区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
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征收和服务工作。各类证书、文书、表单等启用国家税务总局柳州市柳北区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的名称、局轨、字轨和编号。
二、国家税务总局柳州市柳北区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负责本区重点税(费)源的集中管理、风险应对和服务等工作。各类证书、文书、表单等启用国家税务总局柳州市柳北区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的名称、局轨、字轨和编号。
三、国家税务总局柳州市柳北区税务局胜利税务分局
负责辖区内一般税(费)源的管理、风险应对和服务等工作。各类证书、文书、表单等启用国家税务总局柳州市柳北区税务局胜利税务分局的名称、局轨、字轨和编号。
四、国家税务总局柳州市城中区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
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征收和服务工作。各类证书、文书、表单等启用国家税务总局柳州市城中区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的名称、局轨、字轨和编号。
五、国家税务总局柳州市城中区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负责本区重点税(费)源的集中管理、风险应对和服务等工作。各类证书、文书、表单等启用国家税务总局柳州市城中区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的名称、局轨、字轨和编号。
六、国家税务总局柳州市城中区税务局潭中税务分局
负责辖区内一般税(费)源的管理、风险应对和服务等工作。各类证书、文书、表单等启用国家税务总局柳州市城中区税务局潭中税务分局的名称、局轨、字轨和编号。
七、国家税务总局柳州市鱼峰区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
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征收和服务工作。各类证书、文书、表单等启用国家税务总局柳州市鱼峰区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的名称、局轨、字轨和编号。
八、国家税务总局柳州市鱼峰区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负责本区重点税(费)源的集中管理、风险应对和服务等工作。各类证书、文书、表单等启用国家税务总局柳州市鱼峰区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的名称、局轨、字轨和编号。
九、国家税务总局柳州市鱼峰区税务局箭盘山税务分局
负责辖区内一般税(费)源的管理、风险应对和服务等工作。各类证书、文书、表单等启用国家税务总局柳州市鱼峰区税务局箭盘山税务分局的名称、局轨、字轨和编号。
十、国家税务总局柳州市柳南区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
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征收和服务工作。各类证书、文书、表单等启用国家税务总局柳州市柳南区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的名称、局轨、字轨和编号。
十一、国家税务总局柳州市柳南区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负责本区重点税(费)源的集中管理、风险应对和服务等工作。各类证书、文书、表单等启用国家税务总局柳州市柳南区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的名称、局轨、字轨和编号。
十二、国家税务总局柳州市柳南区税务局银山税务分局
负责辖区内一般税(费)源的管理、风险应对和服务等工作。各类证书、文书、表单等启用国家税务总局柳州市柳南区税务局银山税务分局的名称、局轨、字轨和编号。
十三、国家税务总局柳州市柳南区税务局河西税务分局
负责辖区内一般税(费)源的管理、风险应对和服务等工作。各类证书、文书、表单等启用国家税务总局柳州市柳南区税务局河西税务分局的名称、局轨、字轨和编号。
十四、国家税务总局柳州市柳江区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
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征收和服务工作。各类证书、文书、表单等启用国家税务总局柳州市柳江区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的名称、局轨、字轨和编号。
十五、国家税务总局柳州市柳江区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负责本区重点税(费)源的集中管理、风险应对和服务等工作。各类证书、文书、表单等启用国家税务总局柳州市柳江区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的名称、局轨、字轨和编号。
十六、国家税务总局柳州市柳江区税务局拉堡税务分局
负责辖区内一般税(费)源的管理、风险应对和服务等工作。各类证书、文书、表单等启用国家税务总局柳州市柳江区税务局拉堡税务分局的名称、局轨、字轨和编号。
十七、国家税务总局柳州市柳江区税务局新兴税务分局
负责辖区内一般税(费)源的管理、风险应对和服务等工作。各类证书、文书、表单等启用国家税务总局柳州市柳江区税务局新兴税务分局的名称、局轨、字轨和编号。
十八、国家税务总局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
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征收和服务工作。各类证书、文书、表单等启用国家税务总局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的名称、局轨、字轨和编号。
十九、国家税务总局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雒容税务分局
负责辖区内一般税(费)源的管理、风险应对和服务等工作。各类证书、文书、表单等启用国家税务总局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雒容税务分局的名称、局轨、字轨和编号。
二十、国家税务总局柳州市阳和工业新区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
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征收和服务工作。各类证书、文书、表单等启用国家税务总局柳州市阳和工业新区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的名称、局轨、字轨和编号。
二十一、国家税务总局柳州市阳和工业新区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负责本区重点税(费)源的集中管理、风险应对和服务等工作。各类证书、文书、表单等启用国家税务总局柳州市阳和工业新区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的名称、局轨、字轨和编号。
二十二、国家税务总局柳城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
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征收和服务工作。各类证书、文书、表单等启用国家税务总局柳城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的名称、局轨、字轨和编号。
二十三、国家税务总局柳城县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负责本县重点税(费)源的集中管理、风险应对和服务等工作。各类证书、文书、表单等启用国家税务总局柳城县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的名称、局轨、字轨和编号。
二十四、国家税务总局柳城县税务局大埔税务分局
负责辖区内一般税(费)源的管理、风险应对和服务等工作。各类证书、文书、表单等启用国家税务总局柳城县税务局大埔税务分局的名称、局轨、字轨和编号。
二十五、国家税务总局柳城县税务局沙埔税务分局
负责辖区内一般税(费)源的管理、风险应对和服务等工作。各类证书、文书、表单等启用国家税务总局柳城县税务局沙埔税务分局的名称、局轨、字轨和编号。
二十六、国家税务总局鹿寨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
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征收和服务工作。各类证书、文书、表单等启用国家税务总局鹿寨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的名称、局轨、字轨和编号。
二十七、国家税务总局鹿寨县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负责本县重点税(费)源的集中管理、风险应对和服务等工作。各类证书、文书、表单等启用国家税务总局鹿寨县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的名称、局轨、字轨和编号。
二十八、国家税务总局鹿寨县税务局鹿寨税务分局
负责辖区内一般税(费)源的管理、风险应对和服务等工作。各类证书、文书、表单等启用国家税务总局鹿寨县税务局鹿寨税务分局的名称、局轨、字轨和编号。
二十九、国家税务总局鹿寨县税务局中渡税务分局
负责辖区内一般税(费)源的管理、风险应对和服务等工作。各类证书、文书、表单等启用国家税务总局鹿寨县税务局中渡税务分局的名称、局轨、字轨和编号。
三十、国家税务总局鹿寨县税务局寨沙税务分局
负责辖区内一般税(费)源的管理、风险应对和服务等工作。各类证书、文书、表单等启用国家税务总局鹿寨县税务局寨沙税务分局的名称、局轨、字轨和编号。
三十一、国家税务总局融安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
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征收和服务工作。各类证书、文书、表单等启用国家税务总局融安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的名称、局轨、字轨和编号。
三十二、国家税务总局融安县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负责本县重点税(费)源的集中管理、风险应对和服务等工作。各类证书、文书、表单等启用国家税务总局融安县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的名称、局轨、字轨和编号。
三十三、国家税务总局融安县税务局长安税务分局
负责辖区内一般税(费)源的管理、风险应对和服务等工作。各类证书、文书、表单等启用国家税务总局融安县税务局长安税务分局的名称、局轨、字轨和编号。
三十四、国家税务总局融安县税务局大将税务分局
负责辖区内一般税(费)源的管理、风险应对和服务等工作。各类证书、文书、表单等启用国家税务总局融安县税务局大将税务分局的名称、局轨、字轨和编号。
三十五、国家税务总局融安县税务局浮石税务分局
负责辖区内一般税(费)源的管理、风险应对和服务等工作。各类证书、文书、表单等启用国家税务总局融安县税务局浮石税务分局的名称、局轨、字轨和编号。
三十六、国家税务总局融安县税务局泗顶税务分局
负责辖区内一般税(费)源的管理、风险应对和服务等工作。各类证书、文书、表单等启用国家税务总局融安县税务局泗顶税务分局的名称、局轨、字轨和编号。
三十七、国家税务总局融水苗族自治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
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征收和服务工作。各类证书、文书、表单等启用国家税务总局融水苗族自治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的名称、局轨、字轨和编号。
三十八、国家税务总局融水苗族自治县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负责本县重点税(费)源的集中管理、风险应对和服务等工作。各类证书、文书、表单等启用国家税务总局融水苗族自治县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的名称、局轨、字轨和编号。
三十九、国家税务总局融水苗族自治县税务局融水税务分局
负责辖区内一般税(费)源的管理、风险应对和服务等工作。各类证书、文书、表单等启用国家税务总局融水苗族自治县税务局融水税务分局的名称、局轨、字轨和编号。
四十、国家税务总局融水苗族自治县税务局和睦税务分局
负责辖区内一般税(费)源的管理、风险应对和服务等工作。各类证书、文书、表单等启用国家税务总局融水苗族自治县税务局和睦税务分局的名称、局轨、字轨和编号。
四十一、国家税务总局融水苗族自治县税务局怀宝税务分局
负责辖区内一般税(费)源的管理、风险应对和服务等工作。各类证书、文书、表单等启用国家税务总局融水苗族自治县税务局怀宝税务分局的名称、局轨、字轨和编号。
四十二、国家税务总局融水苗族自治县税务局大浪税务分局
负责辖区内一般税(费)源的管理、风险应对和服务等工作。各类证书、文书、表单等启用国家税务总局融水苗族自治县税务局大浪税务分局的名称、局轨、字轨和编号。
四十三、国家税务总局融水苗族自治县税务局四荣税务分局
负责辖区内一般税(费)源的管理、风险应对和服务等工作。各类证书、文书、表单等启用国家税务总局融水苗族自治县税务局四荣税务分局的名称、局轨、字轨和编号。
四十四、国家税务总局三江侗族自治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
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征收和服务工作。各类证书、文书、表单等启用国家税务总局三江侗族自治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的名称、局轨、字轨和编号。
四十五、国家税务总局三江侗族自治县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负责本县重点税(费)源的集中管理、风险应对和服务等工作。各类证书、文书、表单等启用国家税务总局三江侗族自治县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的名称、局轨、字轨和编号。
四十六、国家税务总局三江侗族自治县税务局古宜税务分局
负责辖区内一般税(费)源的管理、风险应对和服务等工作。各类证书、文书、表单等启用国家税务总局三江侗族自治县税务局古宜税务分局的名称、局轨、字轨和编号。
四十七、国家税务总局三江侗族自治县税务局斗江税务分局
负责辖区内一般税(费)源的管理、风险应对和服务等工作。各类证书、文书、表单等启用国家税务总局三江侗族自治县税务局斗江税务分局的名称、局轨、字轨和编号。
四十八、国家税务总局三江侗族自治县税务局丹洲税务分局
负责辖区内一般税(费)源的管理、风险应对和服务等工作。各类证书、文书、表单等启用国家税务总局三江侗族自治县税务局丹洲税务分局的名称、局轨、字轨和编号。
四十九、国家税务总局三江侗族自治县税务局八江税务分局
负责辖区内一般税(费)源的管理、风险应对和服务等工作。各类证书、文书、表单等启用国家税务总局三江侗族自治县税务局八江税务分局的名称、局轨、字轨和编号。
五十、国家税务总局三江侗族自治县税务局良口税务分局
负责辖区内一般税(费)源的管理、风险应对和服务等工作。各类证书、文书、表单等启用国家税务总局三江侗族自治县税务局良口税务分局的名称、局轨、字轨和编号。
原各县(区)税务局派出机构的税收征管职责和工作,由新成立的派出机构承继。
相关社保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准备工作还在进行中。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柳州市税务局
2018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