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柳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柳北住建批〔2024〕6号 签发人:李宏振
关于塑料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柳州市军科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你公司上报的《塑料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经我局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该项目环评报告表意见。该环评报告能按有关规范编制,项目环境影响分析客观全面,提出的环保措施有一定的针对性,可作为该项目环境管理的主要依据。
二、该项目为新建项目,位于柳州市柳北区马厂路1号之24号A栋,占地面积:3325平方米,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2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在厂房内一层建设注塑线,二层建设喷漆线。建设规模:项目建成后年生产汽车外饰件和内饰件共计200万件。
三、工艺流程
生产工艺流程图
项目已在广西投资项目在线并联审批监管平台备案(项目代码2020-450205-36-03-030467)。从环境影响角度考虑,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所列的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址、工艺、采取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四、项目须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重点抓好以下环保工作:
(一)项目租赁已建成标准厂房,施工期不涉及基础施工,施工期主要进行设备安装、调试等。
(二)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投料粉尘、注塑废气、修边粉尘、破碎粉尘、擦拭废气、静电除尘粉尘、喷漆、烘干废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有组织排放标准值要求。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组织排放的二甲苯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有组织排放标准值要求。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无组织排放标准值要求。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无组织排放的二甲苯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 1996)无组织排放标准值要求。
(三)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三级排放标准后排入市政管网,最终排入白沙处理厂进行处理。
(四)运营期合理布局噪声源强较大的设备及工艺,并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减振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五)收集并妥善处置各类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边角料和不合格塑料件、废包装袋、废包装桶、废无纺布、漆渣、污泥、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机油、含油抹布、手套及员工生活垃圾。其中项目边角料和不合格塑料件、废包装袋为一般固废,须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设置相关污染防治设施。废包装桶、废无纺布、漆渣、污泥、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机油、含油抹布、手套属于危险废物,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其修改单的相关要求执行、《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1995)及其修改单中相关要求设置危废暂存库间暂存,做好危险废物警示并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处置单位处理,禁止焚烧或乱倒乱弃。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做到日产日清。
(六)加强环境管理,制定并落实环境保护规章制度,确保环保措施的有效落实、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转以及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五、认真执行主体工程与环保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按规定程序申请竣工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能正式投入使用,否则,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污染防治措施发生变动的,须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境评价文件。
七、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
2024年5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柳州市柳北住建局 2024年5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