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北政发〔2022〕12号
柳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柳北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的通知》(桂政发〔2022〕19号)工作部署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为进一步明晰行政许可权利边界、规范行政许可运行,现将《柳北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凡是有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地方性法规和自治区人民政府规章作为设定依据,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关于行政许可性质规定的事项以及中央、自治区指定城区实施行政许可事项,列入柳北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规定,今年新增直接下放或委托自治区级行政许可事项共17项到我区实施。对上级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要组织好上下衔接,及时编制行政许可操作规范及其流程图和办事指南、公布承接方案,加强业务培训和检查指导,确保调整到位、监管到位。
行政许可事项实行清单管理。严格落实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的要求,大力清理整治变相许可。有关行政机关和其他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备案、证明、目录、计划、规划、指定、认证、年检等名义,要求行政相对人经申请获批后方可从事特定活动的,应当认定为变相许可。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对变相许可的自查自纠,坚决防止行政许可“明减暗增”。
行政许可事项实行动态管理。如遇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地方性法规和自治区人民政府规章作为设定依据取消、下放、调整以及新规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柳北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认定后,根据文件要求动态调整柳北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结合“放管服”改革实际,根据自治区、柳州市对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层级、下放方式的统一规范实施。此前各级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层级、下放方式与本次公布的清单不一致的,以本次公布的清单为准。涉及行政许可事项下放的,由承接部门就事项名称、下放方式、权限范围等内容与放权部门衔接、调整。
权责清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互联网+监管”事项清单、投资项目审批事项清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等中涉及的行政许可事项,应当严格与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保持一致并做好衔接。柳北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调整的,有关清单要适时作出相应调整。
此前公布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与本次公布的清单不一致的,以本次公布的清单为准;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
附件:柳北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
柳北区人民政府
2022年9月30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协办。
柳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