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2〕3号)文件精神,对符合政策的中小微企业或社会组织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给予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及带动就业补贴(不包括本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部分),企业与个人在一年内解除劳动合同的,按其实际履行劳动合同的缴费时间计算。经单位申报,柳州市人才服务和人事培训考试中心审核、柳北区劳动保障管理服务中心复审,柳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现将以下符合补贴条件的广西欣易会计服务有限公司等27家单位146人公示(公示表见附件),公示期五天(2024年5月13日-2024年5月17日)。
如发现有不符合补贴申报条件的,请与柳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联系电话:2519812。
附件:2022年下半年-2023年上半年柳北区中小微企业及社会组织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及带动就业补贴公示表
柳北区劳动保障管理服务中心
202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