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
申请条件 | 五类人员(贫困家庭劳动者、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自主选择培训项目和定点培训机构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在培训鉴定结束并取得证书之日起30日内,培训机构在做好经办机构签章、代申请培训补贴和信息系统录入等工作后,向市就业服务中心申请培训补贴。 |
设定依据 | 1、《柳州市职业技能培训鉴定补贴实施办法》(柳人社规[2018]4号) 2、《柳州市职业技能定点培训机构管理补充说明》及《柳州市职业技能培训鉴定补贴申报工作规范》(柳人社发[2018]92号) |
所需材料 | 1. 《柳州市职业培训补贴审批汇总表》纸质材料一式五份 2. 《柳州市享受职业培训补贴人员花名册》纸质材料一份 3. 《柳州市培训补贴个人申请表》纸质材料一份 4. 补贴对象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或创业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5. 培训缴费发票复印件一份。 其中,由培训机构垫支培训费的,还需提供与培训机构签订的《柳州市职业培训费用垫支申请和补贴申请委托表》纸质材料一份、《柳州市职业培训补贴申请审批表》纸质材料一式五份和经办机构签字盖章的《柳州市政府补贴培训学员花名册》纸质材料一份;无需再提供《柳州市职业培训补贴审批汇总表》纸质材料和个人培训缴费发票复印件。 6. 《未申请职业培训补贴情况反馈表》。纸质材料一份 7. 通过项目制方式开展培训的,还须提供培训协议上注明的其他材料。 根据不同对象还需补充如下材料复印件: 贫困家庭子女,提交《扶贫手册》、《低保审批表》或《零就业援助卡》复印件一份; 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身份证住址不在村、屯的,提交农业户口的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一份,或者证明学员居住在农村的其他材料;(非广西籍人员需要提供居住证复印件一份) 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提交《学校证明》、《毕业证》或《学生证》复印件一份; 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提交《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一份;(非广西籍人员需要提供居住证复印件一份) 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提交《学校证明》或《毕业证书》复印件一份。 办理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所需材料空表下载.rar |
办理流程 | 1.培训机构向就业服务中心提交补贴申请材料。 2.市就业服务中心受理培训机构补贴申请后在18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含审核、公示),向市人社局申报培训补贴复核。 3. 培训补贴经市人社局复核审批后,市就业服务中心将在5 个工作日内拨付到学员个人银行账户或机构账户。拨付到机构账户的,机构还需开具相应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者税务发票送到就业服务中心。 |
咨询电话 | 3803009 |
手工办理方式 | |
受理机构 | 柳州市就业服务中心培训鉴定科 |
受理地点 | 柳州市屏山大道19号就业大厦一楼 |
受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期限 | 23个工作日 |
收费标准 | 免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