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建质消字〔2022〕2号
2021年柳州市住建系统二季度建筑施工
安全生产大检查暨上半年建筑工程
质量安全层级监督检查通报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市在建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督促和指导各地提高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我局于6月2日-6月4日组织开展了柳州市住建系统二季度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暨上半年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层级监督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督查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开展。检查覆盖5个县和3个区,随机抽查了8个在建工程,其中涉及2个保障性安居工程、2个公共建筑工程(包括1个医院工程、1个乡村振兴项目)、4个商品住宅工程,共发出隐患整改建议书6份、停工整改建议书2份,停工整改率为25%。
二、检查情况
从检查情况看,绝大部分单位能够高度重视,开展工地现场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各地住宅工程质量样板引路制度得以贯彻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实施细则》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宣传贯彻;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评价工作有序进行;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得到进一步加强;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取得一定成效,实体质量和施工安全整体受控。不足之处是部分主管部门监管力度不够,受检工程施工现场仍然存在危大工程识别错误、临边和预留洞口防护缺失、起重机械未经检测合格即投入使用、施工用电不规范等安全隐患,亟须引起各地重视。
(一)施工、监理单位履职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项目管理人员不到位履职或履职不到位。部分工程施工、监理单位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不了解工程设计图纸、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进度等基本情况,不熟悉自己的岗位责任,不具备所任岗位履职的能力,不能发现现场存在的质量安全问题,且履职资料缺失。如广东腾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三江碧桂园项目安全员未到岗履职,周检记录质量安全检查内容不全,发现问题未闭合处理。广西华利达建筑有限公司承建的柳城县人民医院项目一期--感染楼及其地下室项目安全员履职不到位,无履职记录,周检记录显示检查内容不全,与现场严重不符,公司月检记录内容不全,无检查通报文件。
(二)危大工程管控不到位。大部分项目未按《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进行设别,如广东腾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三江碧桂园工程无危大工程公示牌,未在危大工程施工现场设置告知牌,未能提供项目经理、安全员对危大工程的监督履职记录;广西华利达建筑有限公司承建的柳城县人民医院项目一期--感染楼及其地下室项目危大工程:未能按桂建发〔2020〕10号文进行辨识和公示,西侧采用悬挑式脚手架无专项施工方案,未在危大工程现场悬挂告知牌,未能提供项目负责人,安全员对危大工程现场履职记录,危大(含超过一定规模危大)工程未组织验收。
(三)工程安全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1. 模板支架:少数工程未按模板专项施工方案搭设,如福建寰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鹿寨天禾广场一期工程-1#、2#、3#、6#楼及地下室项目现场使用轮扣式钢管脚手架,多层楼板上连续搭设支撑脚手架时,作业层下支撑脚手架架体不完整、无水平拉杆及扫地杆;广西建工集团第二安装建设有限公司承建的石碑坪安置房项目6#~13#楼、17#连廊及二期地下室、15#垃圾转运站、16#门卫室工程使用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其作业层下支撑脚手架架体亦不完整,无纵横向扫地杆,顶部水平拉杆、扫地杆与顶部水平拉杆之间的水平拉杆也未按要求沿纵横向连续设置。
2.外脚手架:部分工程脚手架作业层边缘与建筑物间隙大于150mm时,未采取防护措施。如广西华利达建筑有限公司承建的柳城县人民医院项目一期--感染楼及其地下室项目主楼西侧部分外脚手架局部立杆缺失,剪刀撑未连续设置,立网封闭不严,破损,作业层边缘与建筑物间隙大于150mm时,未采取防护措施。广东腾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三江碧桂园工程外脚手架开口处未设置横向斜撑,局部连墙件缺失,作业层边缘与建筑物间隙大于150mm时,未采取防护措施,部分剪刀撑未连续设置,作业层外架局部未设置立网。
3.施工用电:少数工程电箱内电器安装不符合用电方案或规范的规定。如福建寰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鹿寨天禾广场一期工程-1#、2#、3#、6#楼及地下室项目总配电箱无防止雨雪侵入和动物进入的措施,无总断路器、未设置消防专路,总配电箱、开关箱多路漏电保护器额定动作电流不符合规定;塔吊开关箱漏电保护器额定动作电流100mA超规定;现场搅拌机专用保护零线未接至设备电机外壳,未提供电阻值测试记录、但各责任主体已验收合格。广西华利达建筑有限公司承建的柳城县人民医院项目一期--感染楼及其地下室项目安装在室外的电箱无防雨措施,电箱无标识、无电路图;钢筋弯曲机、圆盘锯使用三芯电缆,照明灯具使用双绞线(花线),设备电机及灯具外壳未接PE线;塔吊开关箱处PE线未做重复接地;无重复接地电阻、绝缘电阻、漏电保护器测试记录,电工日记记录情况与现场实际不符。
4.施工机具:部分项目施工机具管理资料不齐全,个别项目无资料。现场中小型施工机具转动部件防护罩缺失,钢筋调直区无防护栏,设备露天放置、维护保养差。如广东腾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三江碧桂园工程钢筋加工场部分设备未安装在防护棚下;利用行人通道作钢筋调直区,无防护栏;圆盘锯皮带轮有破损,无防护罩;施工机具安全管理资料缺。
5.高处作业:部分工程坠落半径范围内未进行隔离。如福建寰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鹿寨天禾广场一期工程-1#、2#、3#、6#楼及地下室项目电梯井卸料平台无专项施工方案、无验收;井口的竖向水平防护不到位;坠落半径范围内未进行隔离;施工升降机停层平台防护不到位。
三、处理意见
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均已建议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发出书面整改通知书,责令责任单位限期落实整改。建议各施工企业要对本次检查进行认真的总结和反思,举一反三、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对在建项目继续查找问题和不足,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意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不断提升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水平。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各县区、新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开展专项工作应形成齐全的工作记录,如开展专项工作的通知、检查记录、检查台账、工作总结等。
(二)各县区、新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对住建部颁发的《工程质量安全手册(试行)》要加强宣传力度,督促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认真执行工程质量安全手册。
(三)各县区、新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大对施工企业、监理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履职情况的检查。加大对企业公司级检查落实情况、项目人员到场及履职情况等的检查。
(四)各县区、新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认真开展对施工总承包企业、监理企业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评价。在日常监管工作中进行常态化、经常性的评价,以此促进施工、监理企业加强落实责任、加强管理。
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月26日
(网络传输)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