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北统字〔2021〕8号
柳北区统计局关于做好2021年年度和2022年
月度调查单位入库申报工作的通知
柳北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年度和2022年月度调查单位审核确认工作的通知》(桂统办字〔2021〕133号)文件要求,为及时准确确定柳北区一套表调查单位(一套表单位包含规模以上工业、有资质的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业、规模以上服务业单位以及其他有5000万元及以上在建项目的法人单位),现将调查单位审核确认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目的
为准确反映柳北区经济发展情况,为区委、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根据《统计法》和国家统计局统计报表制度规定,单位主要经济指标达到一套表调查单位标准,必须纳入一套表调查单位统计范围。纳入一套表调查单位统计范围要经过国家统计局审批,国家统计局审批通过后,单位通过联网直报的方式向统计局报送单位数据。根据国家统计局和自治区统计局关于调查单位审核确认工作文件精神,开展柳北区2021年年度和2022年月度调查单位审批入库工作。
二、申报对象
(一)年度入库:新开业(投产)单位(指上年第4季度及当年新开业(投产)的单位)、“规下升规上”单位(指上年第4季度以前开业的单位),在2021年达到以下标准:
1、规模以上工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
2、限额以上批发业和零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单位、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单位。
3、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单位。
4、规模以上服务业: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卫生;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以及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社会工作。
(二)月度入库:2021年四季度及2022年新开业单位,截止申报期已经达到以下标准的单位:
1、有资质的建筑业:有总承包和专业承包资质的建筑业法人单位。
2、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有开发经营活动的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法人单位。
3、其他有5000万元以上在建项目的法人单位:未纳入规模以上工业、有资质的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且在报告期内有计划总投资5000万元及以上在建项目的法人单位。此类单位要求申报时有总投资5000万元及以上在建投资项目,且为尚未纳入规上单位范围的法人单位。
4、规模以上工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规模以上服务业单位标准与年度入库标准相同。
三、申报材料
(一)工业法人单位
1、法人单位基本情况表(加盖单位公章)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截至申报期最近1个月利润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单位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附列资料(一)(加盖税务部门公章和单位公章)
5、单位带电脑边框的税务平台照片
6、有市或县级统计部门人员在场的照片:企业生产经营场地入口的实地照片(需有企业名称的挂牌),生产加工现场的设备、产品照片、仓库照片
7、“一套表”调查单位申报表附加资料表(加盖单位公章)
8、申报企业承诺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9、新开业(投产)单位还需提供发展改革委(经信委或工信委)对建设项目的批复(或备案)文件复印件(单位在网上自行备案,加盖单位公章)、单位的情况说明(加盖单位公章)
10、若为战新企业,还需提交战新产品照片和战新产品信息表。
(二)批发和零售业单位
1、法人单位基本情况表(加盖单位公章)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截至申报期最近1个月的利润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若无月度表,则提供最近1个季度的报表复印件)
4、加盖税务部门和单位公章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或打印税务网上申报系统查询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整屏截图(带查询页面的完整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5、最近1个季度的《重要商品购进、销售和库存》(E204-2表)(所经营商品的品种不在本表商品目录内的单位提供空表,加盖单位公章)
6、申报企业承诺书
(三)住宿和餐饮业单位
1、法人单位基本情况表(加盖单位公章,共两个)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截至申报期最近1个月的利润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若无月度表,则提供最近1个季度的报表复印件)
4、加盖税务部门和单位公章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或打印税务网上申报系统查询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整屏截图(带查询页面的完整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5、申报企业承诺书
(四)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法人单位
1、法人单位基本情况表(加盖单位公章)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房地产开发经营业资质证书复印件(有资质的房地产开发经营单位提供,加盖单位公章)
(五)有资质的建筑业法人单位
1、法人单位基本情况表(加盖单位公章)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复印带有“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字样和住建部门公章页面,加盖单位公章)
(六)服务业
1、法人单位基本情况表(加盖单位公章)(填法人单位基本情况表时,要列明主要业务活动的内容,并列明每个业务活动的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截至申报期最近1个月的资产负债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
4、截至申报期最近1个月的利润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
5、截至申报期最近1个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加盖税务部门和单位公章),或打印税务网上申报系统查询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整屏截图(带查询页面的完整表,并加盖税务部门和单位公章)
6、加盖税务部门和单位公章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小规模纳税人免此项),没有《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的单位,需附证明材料
7、主营业务活动说明材料,(列明每一项主营业务活动的内容、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盖单位公章
(七)其他有5000万元以上在建项目法人单位
1、法人单位基本情况表(加盖单位公章)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证明项目计划总投资的材料(审批核准备案文件、或购置合同、或其他证明材料)
4、证明项目开工的材料(施工合同、或开工照片、或购置证明材料)
四、申报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达到一套表调查单位标准的单位要依法履行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报送统计资料的法定义务。
(二)凡是达到一套表调查单位标准还未纳入统计一套表联网直报的准一套表单位,均需依法向统计部门提供相关材料进行申报,请各单位予以高度重视并按时报送申报材料。
五、申报时间
(一)年度申报分两批次进行:
1、第一批年度审核:新开业(投产)单位、“规下升规上”单位、专业变更需纳入单位,申报时间为2021年11月19日前;
2、第二批年度审核:仅限新开业(投产)单位和“规下升规上”单位,申报时间为2022年1月3日前。
年度审核范围不含建筑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和其他有5000万元以上在建项目的法人单位。
(二)月度申报:
1、2022年2月:新开业(投产)单位(上年第4季度及当年新开业,在2022年达标单位)、专业变更需纳入单位、“规下升规上”单位,报送截止时间为2022年1月18日;
2、2022年3-12月:限新开业(投产)单位申报,报送截止时间为每月5日(12月限建筑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其他有5000万元以上在建项目法人单位申报)。
六、备注
不明事宜,由柳北区统计局负责解释,联系人:
工业:张丽、梁雯雯,联系电话:2531361
批零住餐业:赵李昂、戴梦媛,联系电话:2529256
房地产、建筑业:李慧、刘淳,联系电话:2535186
服务业:蒋槟,联系电话:2808642
5000万元以上在建项目法人单位:莫毓婕,联系电话:2399660
柳州市柳北区统计局
2021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