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村民委员会:
现将《石碑坪镇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提质增效行动“回头看”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柳北区石碑坪镇人民政府
2024年5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石碑坪镇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提质增效行动
“回头看”工作方案
为深入开展石碑坪镇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提质增效行动,根据《柳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柳州市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提质增效行动“回头看”工作方案通知》文件精神和《柳北区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提质增效行动“回头看”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紧盯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经济合同管理、债权债务管理、工程项目管理、集体经济审计等管理漏洞、廉洁风险,持续整治农村集体资产管理领域突出问题,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服务体系,严格控制农村集体经营风险,切实整治农村集体资产流失行为,推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稳健发展,持续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二、主要措施
(一)整治农村集体资产常态化管理不到位问题。全面组织开展年度资产清查工作,对集体资产登记遗漏、失实、不规范的问题,认真组织相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整改。对2022年以来数据未变化的组织进行重点数据审核。对清产核资中发现的账款不符、账实不符、账证不符等问题,根据财政部印发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财会〔2023〕14号)等有关规定,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二)整治确权到村扶贫项目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根据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广西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办法》(桂政办发〔2021〕83号)明确的范围,全面核查确权到村集体扶贫项目资产。对未按要求进行确权移交、账实不符、手续不完备或登记入账核算不准确的扶贫项目资产,督促所辖乡镇落实整改,防止集体资产流失。
(三)整治村级债务管控不严问题。认真查摆梳理本辖区防范和化解村级债务等方面情况,逐一摸清村级负债底数,对负债村建立台账管理。对2023年开展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提质增效行动排查出来的村级债务,落实整改责任和整改措施,限时整改。按照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印发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财农〔2021〕121号)和自治区财政厅、农业农村厅印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村级组织财务管理暂行办法》(桂财规〔2022〕11号)有关规定,将新增债务作为重点审计内容,年内开展一次专项审计。
(四)整治农村集体投资经营合同不规范问题。重点整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外投资或进行集体资产转让、发包、租赁等投资经营,是否签订书面合同、是否合理确定价格,对超长期、超低价、未经民主程序等三类问题合同和未签订书面合同的行为进行纠正。对投资经营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对外投资,预期不能带来收益的无形资产,确实无法支付的债务等进行核销,严格按照《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办法》和会计制度进行处置。
(五)规范农村集体资产流转交易。按照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意见》(桂发〔2017〕32号)要求,依法依规采取租赁、出让、入股、合资或者其他方式流转交易的农村集体资产,以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受委托进行流转交易的农村集体产权和项目,原则上应当进场公开流转交易,防止暗箱操作。确权到村的扶贫项目资产如需流转交易,按《广西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六)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全面检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广西壮族自治区村级组织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贯彻落实情况,重点整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不及时、内容不完整、财务制度不健全、执行不到位、流于形式等问题。严格落实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等4部门《关于印发加快推进我镇村级财务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意见的通知》(桂财农村〔2018〕1号)要求,规范村级财务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
(七)从严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监督。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资产审计监督有关规定,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监督,指导村级做好日常财务收支等定期审计,开展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等专项审计,建立问题移交、定期通报和责任追究查处制度,防止侵占集体资产。对集体财务管理混乱的村,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37号)要求,我镇需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整顿,防止和纠正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行为。
(八)从严加强集体经济组织所属企业资产监管。认真按照《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办法》要求,对集体经济组织所属企业,包括全资持有、直接或间接拥有半数以上表决权等能够控制的被投资企业进行清产核资,并纳入台账管理。加强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属企业的预决算管理,建立健全财务报告制度,规范会计核算,严格收支管理,准确反映资产运营情况和经营状况,防止集体资产流失。
三、方法步骤
石碑坪镇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提质增效行动“回头看”从2024年4月开始,至11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全面自查阶段(2024年7月底前)。各行政村结合实际,围绕“回头看”重点和内容,细化目标任务、推进措施、工作要求、时间安排及责任分工等,全面深入开展自查,建立问题台账,采取边查边改、集中整改、依法处置等方式,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纠正。以村委为主体,对所有农村集体资产进行全面检查,不定期通报“回头看”工作进度,对“回头看”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二)重点整改阶段(2024年9月底前)。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成立工作指导组,对工作走过场、效果不明显、发现问题偏少甚至“零报送”的村进行重点督促指导,对群众发现问题线索比较集中的地方开展专项督促指导,对整治不力、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的地方视情况严肃追责问责,坚决杜绝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微腐败”问题。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4年11月底前)。各行政村要对“回头看”进行认真总结,系统梳理问题,深入剖析原因,采取有效的措施及时整改。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完善村级资产管理、财务管理、审计、收支预决算等制度,有效提升规范化监管水平,实现资产处置、合同签订、资金结算、会计核算、风险预警、财务公开等关键环节工作常态化进行。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行政村要充分认识农村集体资产监管的重要性,提质增效行动“回头看”的必要性,强化工作责任,压实责任机制。主动会同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财政、民政、审计等有关部门,建立研判会商机制,及时解决农村集体资产监管重点问题。
(二)加强工作指导。各行政村要把握时间进度,加强工作指导,确保工作质量,切实解决实际问题,确保取得实效。要加强“回头看”工作调度管理,防止出现整治推进不力、工作走过场等问题。要充分考虑历史原因和各方因素,稳妥有序推进工作整改,避免引发不稳定因素。各级要全面总结“回头看”有效做法,提高整改工作水平。
(三)严格追责问责。各行政村要把“回头看”与深化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结合起来,镇级相关部门将对工作整改措施不力的,进行约谈整改;对发现问题不整改、甚至遮掩隐瞒的,要抓住典型追责问责,进行通报;严肃查处农村集体资产监管中的违规违纪问题,对发现的腐败和作风线索及时按程序移交纪检监察机关。
五、材料报送要求
(一)工作进度表。请各行政村每月30日前上报一次《石碑坪镇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提质增效行动“回头看”工作进度表》。
(二)工作总结。请各行政村于2024年11月20日前将行动“回头看”工作总结报送至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工作创新经验做法、典型案例或阶段性成果请随时报送。
联系人:郑素秋,联系电话:8250703,电子邮箱:lbqsbpnf@163.com。
附件:石碑坪镇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提质增效行动“回头看”工作进度表
石碑坪镇党政办公室
2024年5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