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北政办发〔2023〕6号
柳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3年柳州市柳北区铁路沿线“双段长”责任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机关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2023年柳州市柳北区铁路沿线“双段长”责任制实施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柳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12日
2023年柳州市柳北区铁路沿线“双段长”责任制
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铁路安全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关于加强汛期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工作的通知》,切实加强区铁路环境安全隐患综合治理,推进我区铁路安全管理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确保铁路运输安全,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统筹协调、路地联动、紧密联系、共同整治”的工作思路,以“双段长”责任制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柳北区境内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源头预防和过程管控,依法、有效地解决各类沿线安全环境问题,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和铁路运输安全。
二、组织机构
(一)领导小组
成立柳北区铁路沿线安全环境综合管控“双段长”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柳北区政府副区长杜冰担任。成员由区交通运输局、区委政法委、区委宣传部、区执法局、团区委、区督查绩效办、区应急局、区工信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住建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民政局、区卫健局、区教育局、柳北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柳北分局,南宁局集团公司柳州车站、柳州工务段、柳州供电段和各镇(街道)等单位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交通运输局,日常工作由区交通运输局、区委政法委护路办和南宁局集团公司柳州工务段共同负责,做好日常联系和工作协调。
(二)建立三级“双段长”
建立铁路运输企业站段与城区,车间与镇(街道),工区(车站)与村(社区)三级段长。
1.一级段长。(1)铁路段长:站内由直管站车间、中间站负责人担任,区间由工务段工区负责人担任;(2)地方段长:站内和区间所辖范围内社区或村委领导担任。
2.二级段长。(1)铁路段长:站内由车务站段车间(或科室)负责人担任,区间由工务段车间负责人担任;(2)地方段长:站内和区间所辖范围内镇、街道领导担任。
3.三级段长。(1)铁路段长:站内由车务站段分管领导、区间由工务段分管领导担任;(2)地方段长:站内和区间所辖范围县、区分管领导担任。
三、“双段长”管辖区段划分
(一)原则上城区内高铁按1公里、非城区高铁按5公里为一个管辖区段。车站范围内(以两端进站信号机为界)由车务站段负责;区间由工务段负责。
(二)“双段长”区段划分与地方行政划分不一致时,以行政区段划分为主,车站区段划分以一个站区为主。
(三)地方行政区段跨两个工务工区管段,以管辖范围较大的工区工长为铁路管段的段长。
(四)一个站区跨越地方两个及以上行政区段时,由车站站长(副站长)兼任所属区域的段长。
四、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职责
研究解决铁路沿线安全环境综合管控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和事项;指导督促路地相关单位部门推进落实“双段长”责任制工作;协调处理整治缓慢、难以销号的安全环境问题,必要时组织召开铁路安全综合管控工作专题会议,及时研究处置方案;定期组织召开路地联席会议,统筹协调突出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互通信息、交流工作进展情况等事项。
(二)“双段长”职责
1.一级“双段长”职责:负责责任区域内铁路沿线安全管控;负责开展所辖沿线铁路安全环境巡查整治等工作;对发现或双方段长反馈的安全环境问题及时落实原因并按规定处置;定期对管辖范围内的铁路沿线进行巡查,对安全隐患和环境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沟通、早处置”,并建立巡查记录和问题台账,形成问题整改闭环管理;对本级无法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组织采取临时安全措施,防止问题升级,并及时上报上级段长协调处置。
2.二级“双段长”职责:负责管辖区段一级段长的业务培训。每月对管辖区段铁路外部环境隐患开展研判,组织开展铁路安全环境隐患排查治理,及时处理一般性环境隐患问题。对本级无法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组织采取临时安全措施,防止问题升级,并及时上报上级段长协调处置。
3.三级“双段长”职责:全面负责管辖区段铁路安全环境管理工作,协调解决二级段长上报的重点难点问题。定期对“双段长”责任制实施情况和“双段长”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通报外部环境问题整治情况,督促相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落实责任,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共同推进高铁沿线环境管控治理工作。
(三)管控内容
1.安全管控
(1)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烧荒、放养牲畜、种植影响铁路线路安全和行车瞭望的树木等植物。
(2)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等设施,取土、挖砂、挖沟、采空作业或者堆放、悬挂物品。
(3)在铁路线路两侧建造、设立生产、加工、储存或者销售易燃、易爆或者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的场所、仓库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防护距离。
(4)在铁路线路两侧采矿、采石或者爆破作业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铁路安全保护要求。
(5)在铁路两侧200米范围内抽取地下水。
(6)在铁路桥梁跨越河道上下游禁采范围内采砂、淘金。
(7)毁坏铁路线路、站台等设施设备和铁路路基、护坡、排水沟、防护林木、护坡草坪、铁路线路封闭网及其他铁路防护设施。
(8)危害电气化铁路设施设备。
(9)下穿铁路涵洞淤塞、积水,下穿铁路桥梁、涵洞的道路未设置限高防护架及限高限宽标志缺失、失效。
(10)各类城镇工程管线、综合管廊、城市道路和铁路交汇工程建设,未签订安全协议擅自施工。
(11)倾倒后影响铁路运输安全的塔杆、广告牌、烟囱等高大设施和高大树木。
2.环境管控
(1)铁路沿线可视范围内露天堆放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废品废料、污水坑、“白色污染”等轻飘物品。
(2)铁路沿线100米控制范围内搭建的建(构)筑物、彩钢瓦(房)、影响观瞻的临时建(构)筑物、残缺建筑、破旧建筑、残墙断壁。
(3)铁路沿线违规加工作坊和占道经营,取缔或规范废品收购站等。
(4)铁路沿线建设工地围挡设施、道路、料场等不符合整洁美观、扬尘整治措施、防尘防护网(布)设置规范。
五、工作机制
(一)巡视检查制度
1.常态化检查。一级段长每月至少全面巡查本区段1次,“双段长”每2个月至少开展联合巡查一次,并建立问题台账,确保巡查工作常态化。
2.联合检查。由铁路部门一级段长牵头,联系管辖区段一级段长商定联合检查事宜,每月上旬安排人员对管辖区段路外环境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排查。
3.专项检查。由二级双段长组织实施。按照三级双段长工作部署,组织管辖区段人员对铁路沿线环境问题进行专项检查,具体检查内容、时间等以通知形式发有关单位执行。
(二)信息及问题处置流程
1.问题处置流程
(1)日常检查发现的一般问题,按照管辖区域职责范围,由责任方一级段长通知相关部门或安排人员依法依规进行处置,需要配合或联合处置时应及时反馈对方段长。
(2)对有争议的一般问题,由争议双方一级双段长现场共同确认,制定措施依法处置,无法确定处置办法时应逐级上报上一级段长协调处理。
(3)对突出的问题,由三级双段长组织相关单位部门,对问题的风险、后果进行评估,制定整改措施进行整改。无法解决时,上报领导小组依法依规处理。
2.信息处置流程
(1)一般问题涉及对方管辖范围,由一级段长通知对方一级段长处置。
(2)突出环境问题,由二级段长以书面形式上报三级段长,上报问题应当包括:问题概况、隐患程度、涉及部门、发现时间、整改情况,处置建议等。
(3)需要纳入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公司或地方政府安委办督办的问题,由三级双段长负责上报送相关部门。
(三)联系机制
1.信息共享制度。一是地方段长和铁路段长要公布人员信息和联系电话,如段长成员发生变动,要及时通知对方;二是地方部门与铁路部门要加强联系沟通,相互反馈双段长巡视发现的问题和整改销号情况。
2.联席会议制度。一是季度协调会,由铁路部门二级段长牵头组织,每季度开展1次,原则上安排在季度末中下旬,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和参加人员由双方段长共同商定。二是半年度协调会,由铁路部门三级段长牵头组织,每半年开展1次,原则上安排在6月及12月中下旬,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和参加人员由双方段长共同商定。
六、其他要求
(一)各级段长在开展日常巡查的基础上,要因地制宜,结合实际,不定期开展路外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广大群众的环境意识、卫生意识、文明意识,形成全社会关注、全民支持参与的浓厚氛围。
(二)领导小组将不定期对“双段长”制工作情况进行评价考核,对不按要求开展巡查、开展巡查弄虚作假、问题整治不力、工作拖拉、办事不力的单位部门,纳入工作绩效考核。
附件:1.柳北区高速铁路沿线“双段长”名单(衡柳线)
2.柳北区普速铁路“双段长”名单(湘桂线)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柳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12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