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北政办发〔2024〕4号
柳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
《柳北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经柳北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调整后的《柳北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柳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2月21日
柳北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
为全面推动柳北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促进柳北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加强对全去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统筹协调,经柳北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修订柳北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如下:
一、联席会议主要职责
(一)在柳北区人民政府领导下,统筹协调柳北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工作,综合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
(二)落实市级制定的柳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长期规划、研究年度重点工作安排,配合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三)专题研究、解决柳北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大问题。
(四)贯彻落实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广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地方性法规,柳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其他政策措施。
(五)协调推进信用信息资源整合和交换,推进柳北区各行业的信用信息系统全覆盖,推动信用信息的公开共享工作。
(六)组织推进各行业及相关领域信用建设具体工作,推动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落实行业信用监管等责任。
(七)指导、督促、检查有关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加强跟踪评估和分析总结,及时向柳北区人民政府报告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八)协调推进柳北区信用文化建设和诚信宣传工作。
(九)承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和柳北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成员名单
组 长:石中华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何 杰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李 翔 区政府办主任
朱国军 区政府办副主任
梁云姿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
黄莎柳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黄理美 区委统战部副部长
朱 江 区委政法委副书记
李青春 区督查绩效办主任
梁 昱 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覃 帅 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派驻沙塘检察室主任
胡道周 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梁 琼 区工信局局长
梁承红 区教育局局长
张 翔 区科技局局长
朱 鑫 市公安局柳北分局副局长
何 卉 区民政局局长
贺小建 区司法局局长
王晓宏 区财政局局长
何晓华 区人社局副局长
柯 鑫 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唐泽正 区生态环境局局长
李宏振 区住建局局长
杨 峰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欧明波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李 鑫 区商务局局长
龙丽佳 区文体广旅局局长
潘新胜 区卫健局局长
熊志明 区应急局局长
黄雄辉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黄志江 区统计局局长
欧明波 区乡村振兴局局长
刘婧婧 区医保局局长
李 科 区城管执法局局长
范林俊 柳北税务局局长
蒙春华 区总工会副主席
罗志才 区团委书记
苗皓婵 区残联理事长
张远才 区工商联副主席
方梓丞 柳北消防大队副大队长
三、工作机构及职责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柳北区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主任由柳北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胡珂兼任。办公室主要负责联席会议的组织、联络和协调工作;根据联席会议的提议或成员单位的建议,研究提出联席会议议题,汇总并通报成员单位有关工作情况;协调、督促成员单位履行工作职责和落实联席会议决定事项;承办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指定1名业务科室负责人担任联络员。
四、工作规则
(一)联席会议全体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遇有特殊情况和需要协调解决的重大问题可随时召开。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可邀请其他有关单位负责人参加。
(二)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印发有关单位并抄报柳北区人民政府,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
(三)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每年6月下旬、12月下旬前报送本单位信用体系建设半年、年度工作情况和下一步工作计划。
(四)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建立健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督查通报机制,不定期对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及时对重大事项、工作进展、督查结果等情况进行通报。
五、工作要求
(一)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建立完善本单位相关工作机制,积极主动推进职责范围内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二)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联席会议部署的各项工作,积极开展柳北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问题研究,工作中加强沟通、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协办。 | |
柳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2024年2月21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