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北政发〔2025〕1号
柳北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柳北区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项目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白露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柳北区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柳北区人民政府
2025年2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柳北区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
实施工作方案
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桂农厅发〔2025〕3号)及《柳州市农业农村局 柳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柳州市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柳农通字〔2025〕1号)等文件要求,为确保高质量完成柳北区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发放及绩效评价等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职责分工
(一)各级人民政府。柳北区人民政府对本区域内的耕地地力保护项目实施全面负责,主要负责制定印发年度项目实施工作方案,审批补贴标准和资金分配方案,协调组织核实补贴面积、兑付资金、监督检查及信访等工作。各镇人民政府、白露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内补贴面积的申报、核实和张榜公示,信息的审核和录入,及本辖区补贴工作的培训、总结、汇总上报工作等。
(二)农业农村部门。牵头会商财政部门制定年度补贴项目实施工作方案并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批;牵头组织各镇、白露街道做好农户基础数据采集、审核、汇总、分析,测算补贴标准,向区财政部门提供审核后的补贴面积基础数据及资金分配方案等工作;牵头做好项目实施绩效评价、信访受理、总结等工作;配合财政部门开展补贴工作的培训、检查指导等。
(三)财政部门。负责补贴资金的拨付、补贴资金监督管理,严格执行专账管理、资金检查等工作;配合农业农村部门制定年度补贴资金分配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批;配合农业农村部门做好补贴政策绩效考核、信访受理等工作。
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落实补贴政策的重要性,做好统筹协调,落实责任,密切配合,在工作落实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报告区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对因推卸责任影响政策落实到位的,将严格依法依规问责。
三、工作要求
(四)严格惩罚措施。一是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与加强环境保护和防止面源污染工作相结合。对违反规定露天焚烧秸秆,违规使用不合格肥料、禁限用农药等投入品,因污染农田受到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处罚的生产者,取消其当年补贴资格。二是必须如实填报补贴面积。对弄虚作假、挤占、截留、挪用和套取补贴资金等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按照柳北区关于实行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失信登记管理的通知(柳北农业发〔2024〕72号)文件,建立农户个人诚信记录,对骗取和套取补贴资金等行为进行农户失信记录登记,对失信者视情节可取消其当年及今后两年的补贴资格。
(五)补贴依据。在2025年度应执行统一的补贴面积依据,统一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面积为补贴依据(个别农户因客观原因未确权的除外),对因各种原因尚未确权到户的耕地可按承包土地面积(或原计税面积)为补贴依据给予登记和补贴。未确权登记的国有农场耕地补贴面积可继续以承包面积为基础核减不予补贴的面积后确定补贴面积。
(六)实施步骤
1.工作部署培训(2025年3月20日前)
各镇人民政府、白露街道办事处要及时开展动员部署、业务培训及政策宣传工作,提高农户政策知晓率和种粮积极性,做到应补尽补。
2.补贴面积申报核实(2025年4月30日前)
由各镇人民政府、白露街道办事处组织村委负责补贴面积申报工作,组织农户填报《柳北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户信息采集及面积申报表》(附件3),由农户签字,经屯(组)、村委审核盖章确认后报至各镇(街道)。各镇(街道)对各村上报的数据要进行审核,根据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适时开展核查,做到补贴对象精准、补贴面积核实准确。核改后录入农民补贴网络信息系统并将数据报送至区农业农村局汇总。
3.补贴面积公示(2025年5月15日前)
各镇(街道)核实修改后进行张榜公示,通过“农民补贴网络信息系统”生成每个村组的农民补贴情况公示表(包括农户姓名、补贴面积、核减面积等内容),并加盖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公章后,由镇(街道)组织人员在村委公示栏及村屯醒目位置公示,公示时间7天。公示期出现的异议,镇(街道)应及时进行核实和调整。公示无异议后,以镇(街道)正式文件呈报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审核。
区农业农村局牵头会同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区统计局等部门对各镇(街道)上报补贴数据进行审核比对,有针对性的进行抽查。按每个镇(街道)抽取1-2个村,每个村抽取5-10个农户进行抽查,若发现问题,要及时通知镇(街道)重新核实、公示,并在系统中进行修改。
5.补贴标准报审(2025年6月10日前)
6.及时发放补贴资金(2025年6月30日前)
区财政局、农业农村局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资金拨付程序,及时将补贴款发放到农户“一卡通”账户。整个发放程序要严而有序、公开透明。
四、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是一项惠农工程,事关粮食安全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各级人民政府作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的责任主体,要统筹安排各职能部门按职责分工开展各项工作,及时审批本区域实施方案和资金分配方案,督促各部门加快工作进度,确保补贴准确按时发放到位。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要加强配合,确保补贴准确按时发放到位。
(二)部门联动,强化业务培训。补贴农户信息录入、数据审核、公示管理、补贴发放等工作都必须通过“一卡通”系统进行操作,要及时组织相关业务干部和所辖镇(街道)工作人员开展相关培训。
(三)加强监管,严格审核发放。要落实定期检查指导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监督机制,严格核实补贴对象和面积,严禁对不符合补贴条件的耕地给予补贴,一经发现,按照骗取、套取补贴资金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四)强化指导,提升服务水平。要做好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通过宣传手册、传单等形式做好政策宣传工作,主动与社会各方特别是基层干部群众进行沟通交流,提高政策知晓度。区镇两级要设立并公布补贴政策咨询监督电话,做好受理政策咨询、查证举报事项等工作。对因政策调整造成补贴减少的农户要宣传解释到位,获得农户理解和支持。通过政策宣传,发挥好补贴政策对耕地地力保护的激励作用。
1.实施方案和绩效目标。区农业农村局会同财政局制定本区域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方案和绩效目标(附件1),于2025年3月25日前报送至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备案。
2.补贴资金发放情况。区财政局收集、汇总所辖镇(街道)的补贴资金发放情况,会同区农业农村局于2025年10月10日前将辖区补贴资金发放书面总结(含附件2)、区级政府审定补贴方案的批复、区级抽查审核等材料一并报送市财政局、农业农村局。
3.年度总结和项目绩效评价。要及时做好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工作总结和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于2025年11月25日前将2025 年工作成效总结(含附件2)和项目绩效评价材料同时报送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
未尽事宜,请与区农业农村局和区财政局联系,区农业农村局联系人:梁敏提,联系电话:2829223;区财政局联系人:巫建平,联系电话:2827953。
附件:1.2025年柳州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绩效目标表
2.2025年柳州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发放统计表
3.柳北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户信息采集及面积申报表
柳北区人民政府 2025年2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