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欢迎访问广西柳州柳北区人民政府网站!    
政府文件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4-20009
主题分类:
土地;其他_农业、林业、水利
发文单位:
柳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4年02月28日
标  题:
柳北政发〔2024〕4号 柳北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4年柳北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柳北政发〔2024〕4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2月28日
效力状态:
文件下载: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柳北政发〔2024〕4号 柳北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4年柳北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

来源: 柳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2024-02-28 08:00   


柳北政发〔20244

柳北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4年柳北区耕地

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白露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桂农厅发〔20242号)的要求,为确保按时完成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发放等相关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的重要论述,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压实各级党委和政府保护耕地的主体责任,坚决防止耕地“非农化”,严控耕地“非粮化”,遏制耕地撂荒,切实保障国家粮食安全。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对象、范围、依据、标准和补贴资金发放的方式方法等内容要求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审定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三项补贴改革方案》(桂财农〔201694号,以下简称《改革方案》)执行。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列入自治区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项目,各地要按照文件要求抓紧组织实施,力争2024630日前完成补贴资金的发放工作,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二、责任分工

(一)责任主体。《改革方案》明确规定各设区市人民政府作为责任主体。柳北区人民政府全面负责本区域内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主要负责制定印发年度项目实施工作方案,审批补贴标准和资金分配方案。农业农村局牵头进行审批协调检查及信访等工作,财政局协助负责兑付资金等工作,自然资源部门协助套合承包经营权范围内疑似非耕地及撂荒图斑。各镇人民政府、白露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内补贴面积的申报、核实和张榜公示、信息的审核和录入及补贴工作的培训、总结、汇总上报工作等。同时配合农业部门受理信访等工作。

(二)农业农村部门。牵头会商财政部门制定年度补贴项目实施工作方案并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批;牵头组织做好农户基础数据采集、审核、汇总、分析,测算补贴标准,向同级财政部门提供审核后的补贴面积基础数据及资金分配方案等工作;牵头做好补贴项目实施绩效评价、信访受理、总结等工作;配合财政部门开展补贴工作的培训、检查指导等。

(三)财政部门。负责补贴资金的拨付、兑付情况审核、旬报等工作;补贴资金监督管理,严格执行专账管理;牵头开展补贴工作的培训、资金检查等工作;配合农业农村部门制定年度补贴资金分配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批;配合农业农村部门做好补贴政策绩效考核、信访受理等工作。

三、重点工作

各地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要求,规范补贴面积登记、审核、公示和资金拨付、发放等程序。重点落实好以下工作:

(一)提请以县级人民政府名义发文布置工作。农业农村、财政部门要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汇报工作,并共同草拟年度项目实施工作方案,报县级人民政府审定后,以县级人民政府名义印发各乡镇执行。

(二)准确把握补贴对象。补贴对象为全区所有拥有耕地承包权的农户和承包了国有农场耕地的农场职工。

(三)明确补贴范围。以农村土地承包确权登记颁证面积为基础,按照耕地种植用途管控要求,据实核减不符合补贴条件的面积,暂未完成登记颁证工作的地方以家庭联产承包土地面积为基础,土地承包权确权登记后,以确权登记颁证面积为基础及时更新补贴面积。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纳入补贴范围:

因非农征用、退耕还林、挖塘养鱼、畜禽养殖、发展林果业、绿化景观建设、转为设施农业用地等原因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占补平衡、进出平衡中“补”的耕地质量未能通过验收确认的耕地,不纳入补贴范围。对于种植一年生草本果品类作物且对耕地质量不造成影响的耕地,可予以补贴;对于种植多年生或木本的果树、茶叶等作物的耕地,不予补贴。对撂荒一年(包含)以上的取消次年补贴资格。

各级国有农场职工承包经营的耕地属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范围,且符合补贴条件的,都应予以补贴。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承包经营国有农场耕地的职工向耕地所在地的政府部门申请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四)严格奖惩措施。一是大力鼓励和引导农户保护和提高耕地地力。对应用冬种绿肥、秸秆还田、畜禽粪肥还田等技术的耕地,各地可视情况适当提高这类耕地的亩均补贴标准,最高不超过200/亩。二是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与加强环境保护和防止面源污染工作相结合。对违反规定露天焚烧秸秆,违规使用不合格肥料、禁限用农药等投入品,因污染农田受到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处罚的生产者,取消其当年补贴资格。三是必须如实填报补贴面积。对弄虚作假、挤占、截留、挪用和套取补贴资金等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建立农户个人诚信记录,对骗取和套取补贴资金等行为记入个人失信记录。对失信者,视情节可取消其当年及今后两年的补贴资格。

(五)补贴依据。在2024年度应执行统一的补贴面积依据,统一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面积为补贴依据(个别农户因客观原因未确权的除外)。未确权登记的国有农场耕地补贴面积可继续以承包面积为基础确定补贴面积。

(六)规范补贴面积登记。按照地域管理权限,在耕地所属地域登记补贴面积。国有农场职工承包的耕地,应由农场负责将享受补贴的农场职工的基本信息、补贴面积报送所在地的政府部门、街道办事处,并录入“广西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系统(网址:59.211.201.147)”(以下简称“一卡通”系统)。在“一卡通”系统补贴登记中,所有核实后的补贴面积应统一登记在“确权登记面积”栏,以便准确汇总统计数据。

(七)落实补贴公示制度。各镇人民政府、白露街道办事处负责公示,通过“一卡通”系统生成每个村组的农民补贴情况公示表(包括农户姓名、补贴面积、核减面积等内容),加盖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公章后,由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人员在村内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通过补贴系统向柳北区上传所有信息,并通过纸质文件报送农业农村局和财政局审核。

(八)严格补贴面积审核。农业农村局牵头会同财政局,并邀请自然资源、统计等部门参与补贴相关数据审核工作;每个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随机抽取12个村,每个村抽取510个农户进行审核。如发现问题,要及时通知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重新核实、公示,并在系统中进行修改。补贴面积数据大于自然资源部门公布的最新国土变更调查耕地数据的,要倒查补贴面积情况并书面说明原因。

(九)按程序报审和批复。各镇人民政府、白露街道办事处的补贴面积通过审核后,由农业农村局汇总,统筹以前年度结余资金和2024年资金用于测算全区补贴标准,并会同财政局制定补贴资金分配方案,联合行文报请柳北区人民政府审定。补贴资金分配方案通过柳北区人民政府审核后,农业农村局要会同财政局对各镇人民政府、白露街道办事处的补贴面积和补贴资金拨付申请进行书面批复,同时在“一卡通”系统录入补贴标准,以确保公示内容、审核批复与实际发放情况完全一致。

(十)及时发放补贴资金。财政局按照农业农村部门提供审核批复的补贴面积和补贴资金,委托金融机构将补贴款发放到农户的“一卡通”账户。整个发放程序要严而有序、公开透明。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是一项惠农工程,事关粮食安全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各级人民政府作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的责任主体,要统筹安排各职能部门按职责分工开展各项工作,及时审批当地实施方案和资金分配方案,督促各部门加快工作进度,确保补贴准确按时发放到位。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要强化组织实施,及时将补贴发放情况报柳北区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对因推卸责任导致政策落实不到位的,将严格依法依规问责。

(二)及时开展培训工作。补贴农户信息录入、数据审核、公示管理、补贴发放等工作都必须通过“一卡通”系统进行操作,要及时组织相关业务干部和所辖镇人民政府、白露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开展“一卡通”系统的操作培训。“一卡通”系统操作问题,可咨询运维团队,联系电话:07715331541077153315480771533161307715331614

(三)加强监管和指导。要落实定期检查指导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监督机制,严格核实补贴对象和面积,严禁对不符合补贴条件的耕地给予补贴,一经发现,按照骗取、套取补贴资金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四)加强政策宣传。要做好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通过宣传手册、传单、报纸、广播电视等形式做好政策宣传工作,主动与社会各方特别是基层干部群众进行沟通交流,提高政策知晓度。要设立并公布补贴政策咨询监督电话,做好受理政策咨询、查证举报事项等工作。对因政策调整造成补贴减少的农户要宣传解释到位,获得农户理解和支持。通过政策宣传,发挥好补贴政策对耕地地力保护的激励作用。

(五)完善档案管理。要收集本辖区实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中形成的有关材料,并按照规范的档案管理要求进行归档保存。归档材料主要包括镇人民政府、白露街道办事处盖章的补贴面积公示的纸质和图片资料(以村为基本单位),经村委会盖章以及具体经办人和核实人签字的各村分户登记、审核、汇总清册的纸质材料,区、镇(街道)两级上报、批复实施方案、补贴面积的正式文件,补贴资金拨付凭证等。

(六)及时报送有关材料。各镇人民政府、白露街道办事处要重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严格核实补贴对象和面积,于4月初完成第一轮的面积公示。农业农村局负责牵头,会同财政局,并邀请自然资源、统计等部门于4月中旬进行补贴相关数据审核,对各镇人民政府、白露街道办事处随机抽取1-2个村,每个村抽5-10个农户进行审核,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各镇人民政府、白露街道办事处重新核实、公示,并在系统中进行修改。5月初确定补贴标准,5月底前完成制定补贴资金分配方案,并会同财政局联合行文报区人民政府审定。6月中旬要进行第二次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进行补贴发放,争取在630日前完成补贴资金的发放工作,同时各镇人民政府、白露街道办事处财政部门收集、汇总所辖范围的补贴资金发放情况,及时报送到柳北区财政局。

未尽事宜,请与区农业农村局和财政局联系,农业农村局联系人:刘颖,联系电话:2729783;财政局联系人:何志立,联系电话:2530009

           

            柳北区人民政府

                        2024228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柳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2月28日印发  



×
×
主办单位: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柳北区政务网络服务中心
地址:柳州市柳北区胜利路12-8号
邮编:545002 网站技术维护电话:0772-2538003
网站标识码:450205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