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北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柳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制度》要求,由柳北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编制。报告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概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以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七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柳北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http://220.173.106.54:8123/govinfo/jzpage.do?method=Page&deptID=323)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柳北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联系(地址:柳州市胜利路12-8号,邮编:545002 ,电话:0772-2515512,电子邮箱:lbqajj2515512@126.com)。
一、概述
2012年,柳北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不断大工作力度,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作用,及时、准确、全面、有效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为广大民众提供了较好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柳北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专人负责的领导机制和工作体制,为推动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
根据《条例》要求,更新了《柳北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信息公开指南》及《柳北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信息公开目录》,调整公布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等内容。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柳北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按照《条例》规定,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及时主动通过政府网站和在区政务服务中心大厅的公众查阅点及公告栏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方便市民查阅公开的政府信息。此外,区安监局还在区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公示本级办理的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提供便民小册子等,供免费取阅。
(三)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
抓好“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 柳北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做到及时更新、发布政府信息。
(四)围绕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有重点、分步骤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积极推进工作落实情况的信息公布,在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和公布了我局机构主要职责、行政审批事项操作规范等各类信息12条。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及时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的情况
今年我局没有需要澄清的虚假或不完整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按照《条例》规定,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今年,我局在统一平台发布共计12条政府信息,内容涵盖机构概况、规范性文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方面。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以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2年全年向柳北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人次为0,无不予公开政府信息。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2年我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未有收费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2年,我局没有发生针对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或诉讼案件。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进展,但在如何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长效工作机制、加强网站建设、继续拓展公开形式等方面尚存在不足。今后,将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改进:
(一)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强化对领导干部和政府信息公开业务人员的培训,进一步提升公开意识,提高业务水平;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监督等制度,理顺关系,落实责任,规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程序。
(二)进一步加强网站建设,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要充分利用好网站这一平台,加大主动公开工作力度,选择若干社会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作为突破口,实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部上网公开,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努力提高行政效能和公信力。从而更充分地发挥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的作用,更好地为公众提供便利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