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柳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制度》要求,由柳北区文体局编制。报告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概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以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七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
一、概述
2013年,柳北区文体局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加大工作力度,完善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充分发挥多种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作用,及时、准确、全面、有效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为广大民众提供了较好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为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打造服务型阳光政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
柳北区文体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专人负责的领导机制和工作体制,为推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规范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根据柳北区制定并印发的《柳北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柳北区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暂行规定》、《柳北区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柳北区人民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柳北区行政机关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制度》、《柳北区不予公开政府信息上报备案制度》、《柳北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柳北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柳北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柳北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评议制度》等十项制度,全面规范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整套工作机制。
(三)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
根据《条例》要求,更新了《柳北区文体局信息公开指南》,调整公布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等内容。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柳北区文体局按照《条例》规定,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及时主动通过政府网站和在区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区档案馆设立的公众查阅点及公告栏、便民手册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方便市民查阅我局公开的政府信息。此外,柳北区文体局向区政务服务中心及时报送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便于群众查阅,同时还在区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公示我局办理的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提供便民小册子等,供免费取阅。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
1、柳北区文体局已在区政务服务中心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窗口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窗口。该窗口专门配备了电脑查阅设备、信息公开材料存放档案柜及便民设施等硬件设施,且规范了依申请公开的工作流程及申请表格等文书,方便群众查阅公开的政府信息。
2、抓好“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柳北区文体局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做到及时更新、发布政府信息。
(五)有重点、分步骤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长期的工作,柳北区文体局重点从“关注度高、公益性强”的信息入手,向公众发布政府信息。及时公开我局工作机构及主要职能;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行政执法、行政许可等行政行为;重大文化及体育投资建设项目等方面的信息。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及时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的情况
今年柳北区文体局没有需要澄清的虚假或不完整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按照《条例》规定,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今年,我局在统一平台发布共计133条政府信息,内容涵盖机构概况、人事信息、工作动态、决策信息、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财政信息、统计信息、公共资源交易、行政执法、行政审批、行政事业收费、监督检查、应急管理、社会公益、城乡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其他重要信息公开共二十类信息。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以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3年全年向柳北区文体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人次为0,无不予公开政府信息。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2年柳北区文体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未有收费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3年,柳北区文体局没有发生针对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或诉讼案件。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3年柳北区文体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进展,但在如何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长效工作机制、加强网站建设、继续拓展公开形式等方面尚存在不足。今后,将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改进:
(一)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
强化对领导干部和政府信息公开业务人员的培训,进一步提高公开意识,提高业务水平;调整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监督、评议等制度,理顺关系,落实责任,规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程序。
(二)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建设,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要充分利用好政府网站这一平台,加大主动公开工作力度,选择若干社会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作为突破口,实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部上网公开,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努力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和公信力,从而更充分地发挥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的作用,更好地为公众提供便利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