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柳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制度》要求,由柳北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编制。报告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概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以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七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
一、概述
2013年,柳北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不断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充分发挥多种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作用,及时、准确、全面、有效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为广大民众提供了较好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为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打造服务型阳光政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
柳北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专人负责的领导机制和工作体制,由两位局领导任组长。为推动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规范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根据柳北区印发的《柳北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柳北区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暂行规定》、《柳北区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柳北区人民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柳北区行政机关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制度》、《柳北区不予公开政府信息上报备案制度》、《柳北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柳北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柳北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柳北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评议制度》等十项制度,全面规范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整套工作机制。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
根据《条例》要求,更新了《柳北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信息公开指南》及《柳北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信息公开目录》,公布了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等内容。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柳北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按照《条例》规定,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及时主动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网站和市政务服务中心向社会公开,方便市民查阅政府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同时还在区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公示本级办理的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方便市民查阅。
(四)围绕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有重点、分步骤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长期的工作,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广大群众对教育政策的知晓率,对教育决策的支持度。同时,我们积极配合做好自治区、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及时更新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数据,积极参加举办的各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及时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的情况
今年我局没有需要澄清的虚假或不完整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按照《条例》规定,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今年,我局在统一平台发布共计30条政府信息,内容涵盖机构概况、工作动态、规范性文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共五类信息。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以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3年全年向柳北区计生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人次为0,无不予公开政府信息。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3年我局信息依申请公开未有收费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3年,我局没有发生针对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或诉讼案件。
七、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自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在区“一服务两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由于领导高度重视,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展顺利。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信息公开工作需要加大重视力度,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网站,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需进一步丰富充实;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经费需逐步提高,以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常开展并不断提高水平。针对以上情况,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对“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以规范、准确为主题,以重点公开文件为重点,以公开工作动态为重点进一步丰富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努力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和公信力。从而更充分地发挥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的作用,更好地为公众提供便利的服务。
柳北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2014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