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柳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制度》要求,由柳北区农业与水利局编制。报告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概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以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七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
一、概述
2013年,柳北区农业与水利局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不断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充分发挥多种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作用,及时、准确、全面、有效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为广大民众提供了较好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
柳北区农业与水利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专人负责的领导机制和工作体制。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信息公开相关工作,柳北区农业与水利局办公室主任全面负责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配有一名办事员。为推动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规范柳北区农业与水利局信息公开工作,我局根据柳北区制定的《柳北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柳北区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暂行规定》、《柳北区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柳北区人民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柳北区行政机关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制度》、《柳北区不予公开政府信息上报备案制度》、《柳北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柳北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柳北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柳北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评议制度》等十项制度,全面规范了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整套工作机制。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
根据《条例》要求,更新了《柳北区农业与水利局信息公开指南》及《柳北区农业与水利局信息公开目录》,调整公布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等内容。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柳北区农业与水利局按照《条例》规定,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及时主动通过政府网站和在区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区档案馆设立的公众查阅点及公告栏、便民手册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方便市民查阅。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
1、不断完善柳北区农业与水利局门户网站建设,把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通过不断更新和完善栏目,增强网站的互动功能,加强信息发布和更新,使之较好地发挥了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作用。并且本部门已在区政务服务中心、区档案馆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专门配备了互联网电脑查阅设备、信息公开材料存放档案柜及便民设施等硬件设施,且规范了依申请公开的工作流程及申请表格等文书,方便市民查阅本部门公开的政府信息。
2、抓好“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柳北区农业与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做到及时更新、发布政府信息。
(五)围绕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有重点、分步骤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长期的工作,重点从“关注度高、公益性强”的问题入手,向公众发布政府信息,这些内容包括农机补贴、粮食直补、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水利建设等,及时公开工作情况及最新政策。并发布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行政许可等行政行为方面的信息。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及时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的情况
今年我局没有需要澄清的虚假或不完整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本部门按照《条例》规定,以公开为原则,今年,我局在统一平台发布共计115条政府信息,内容涵盖人事信息、工作动态、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行政审批、应急管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其他重要信息公开。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以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3年全年向柳北区农业与水利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人次为0,无不予公开政府信息。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3年我局信息依申请公开未有收费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3年,我局没有发生针对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或诉讼案件。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区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进展,但在如何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长效工作机制、加强网站建设、继续拓展公开形式等方面尚存在不足。今后,将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改进:
(一)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积极参与政府信息公开业务人员的培训,进一步提升公开意识,提高业务水平;调整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监督、评议等制度,理顺关系,落实责任,规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程序。
(二)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建设,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要充分利用好政府网站这一平台,加大主动公开工作力度,选择若干社会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作为突破口,实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部上网公开,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努力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和公信力。从而更充分地发挥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的作用,更好地为公众提供便利的服务。
2014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