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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长塘镇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 柳北区长塘镇人民政府-党政办  |   发布日期: 2014-01-24 10:50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柳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制度》要求,由长塘镇人民政府编制。报告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概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以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七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11日起至20131231日止。

一、概述

2013年,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不断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充分发挥多种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作用,及时、准确、全面、有效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为广大民众提供了较好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为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打造服务型阳光政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

我镇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专人负责的领导机制和工作体制,由镇长任组长。为推动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规范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根据柳北区印发的《柳北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柳北区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暂行规定》、《柳北区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柳北区人民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柳北区行政机关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制度》、《柳北区不予公开政府信息上报备案制度》、《柳北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柳北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柳北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柳北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评议制度》等十项制度,全面规范了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整套工作机制。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

根据《条例》要求,更新了我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等内容。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按照《条例》规定,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及时主动向社会公众公开政府信息。

(四)围绕政府中心工作,有重点、分步骤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长期的工作,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广大群众对政府政策的知晓率,对政府决策的支持度。同时,我们积极配合做好上级部门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及时更新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数据,积极参加举办的各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及时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的情况

今年我没有需要澄清的虚假或不完整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我按照《条例》规定,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2013年,我在统一平台发布共计54条政府信息,内容涵盖工作动态、民生民情、其他重要信息、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共五类信息。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以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3年全年向我申请政府信息公开0条。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3信息没有依申请公开收费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3年,我没有发生针对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或诉讼案件。

七、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自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展顺利。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信息公开工作需要加大重视力度,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网站中,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需进一步丰富充实;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经费需逐步提高,以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常开展并不断提高水平。

针对以上情况,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对“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以规范、准确为主题,以重点公开文件为重点,以公开工作动态为重点进一步丰富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努力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和公信力。从而更充分地发挥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的作用,更好地为公众提供便利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