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柳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制度》要求,由柳北区科技局编制。报告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概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以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七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柳北区科技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柳州市广雅路22号606办公室,邮编:545001,电话:0772-8251602,电子邮箱:lbqkjj1219@163.com)。
一、概述
2013年,柳北区科技局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在2013年完善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充分发挥多种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作用,及时、准确、全面、有效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为广大民众提供了较好的政府信息
公开服务,为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打造服务型阳光政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
柳北区科技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专人负责的领导机制和工作
体制,为推动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规范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编制《柳北区科技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柳北区科技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柳北区科技局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流程、表单等基础性
工作,全面规范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工作机制。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
根据《条例》要求,公布《柳北区科技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柳北区科技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布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等内容。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录入工作,政府
信息公开栏公布信息量达到《条例》和我区规范要求。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
2013年,区科技局按照区政府对政务信息平台工作要求,
及时发布工作职责、政策法规等信息,方便公众对信息的获取和查阅,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
(五)围绕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有重点、分步骤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围绕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结合部门实际,通过科技活动周、科技三下乡等各类活动平台,依托自治区、柳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主动发布科技政策法规、公开办事指南、行政审批事项等需主动公开信息事项,对科技发展规划、年度重点工作和群众关心的热点、有争议的项目及工作落实措施和执行情况进行公示,多形式、多渠道、多层面地接受法律监督、民主监督和人民群众的监督。积极简化服务流程。坚持实行集体决策制度、项目专家组评审制度、重大项目决策制度等制度,推进政务决策公开,不断提高审批的公开透明度和科学合理性,充分体现了公平公正。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及时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的情况
今年我局没有需要澄清的虚假或不完整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按照《条例》规定,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今年,我局在统一平台发布共计47条政府信息,内容涵盖机构概况、人事信息、规范性文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等各类信息。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以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3年全年向柳北区科技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人次为0,无不予公开政府信息。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3年我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未有收费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3年,我局没有发生针对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或诉讼案件。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牵扯面广,任务繁杂,现有办公条件、人员力量、工作经费不足。
2.信息公开力度、公开方式、手段还需进一步改进,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信息化建设仍需加强。
(二)改进情况
1.提高科技系统各级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意义的
认识和贯彻落实的主动性和自觉性,督促相关人员切实履行职责,深入扎实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条件、人员、经费保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和相关工作人员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业务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