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柳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制度》要求,由柳北区审计局编制。报告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概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以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七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
一、概述
2014年,柳北区审计局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作用,及时、准确、全面、有效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为广大民众提供了较好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为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打造服务型阳光政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内容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1、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
柳北区审计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了局长亲自抓,落实专人负责的工作制度,为推动柳北区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保障。
2、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严格按照柳北区政府制定的《柳北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柳北区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暂行规定》、《柳北区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柳北区人民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柳北区行政机关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制度》、《柳北区不予公开政府信息上报备案制度》、《柳北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柳北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柳北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柳北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评议制度》等十项制度开展工作,全面规范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3、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
根据《条例》要求,更新了《柳北区审计局信息公开指南》及《柳北区审计局信息公开目录》,调整公布了柳北区审计局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等内容。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柳北区审计局按照《条例》规定,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及时主动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方便市民查阅柳北区审计局公开的政府信息。
4、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
(1)2014年,我局配备了电脑用于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配备了档案柜用于存放局政府信息公开档案。
(2)抓好“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柳北区审计局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做到及时更新、发布政府信息。
(二)围绕国家和自治区中心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长期的工作,重点从“关注度高、公益性强”的信息入手,向公众发布政府信息,主要包括审计的法律法规,柳北区审计局工作动态及与民生、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相关的信息。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及时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的情况
今年我局没有需要澄清的虚假或不完整信息。
2、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按照《条例》规定,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2014年,我局在统一平台发布共计132条政府信息,内容涵盖机构概况、人事信息、工作动态、决策信息、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财政信息、统计信息、公共资源交易、行政执法、行政审批、行政事业收费、监督检查、应急管理、社会公益、城乡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其他重要信息公开共二十类信息。
3、主动向区政务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提供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我局主动及时地向区政务服务中心提交政府公开信息132篇。
2014年我局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无不予公开政府信息。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我局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4年,我局没有发生针对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或诉讼案件。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在如何进一步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长效工作机制、加强网站建设、继续拓展公开形式等方面尚存在不足。今后,将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改进:
(1)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
积极参加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和业务人员的培训,进一步提升公开意识,提高业务水平;严格遵守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监督、评议等制度,理顺关系,落实责任,规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程序。
(2)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建设,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要充分利用好政府网站这一平台,加大主动公开工作力度,选择社会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作为突破口,实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部上网公开,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努力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和公信力。从而更充分地发挥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的作用,更好地为公众提供便利的服务。
2015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