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柳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制度》要求,由柳北区商务局编制。报告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概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以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七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柳北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http://www.lbq.gov.cn:8123/html/4440/index.html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柳北区商务局506办公室,电话:0772-2818706。
一、概述
2015年,柳北区商务局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不断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以做好主动公开为核心,以强化载体建设为重点,以完善公开制度为保障,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
柳北区商务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专人负责的领导机制和工作体制,由局长和副局长两位领导任组长。为推动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规范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根据柳北区印发的《柳北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柳北区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暂行规定》、《柳北区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柳北区人民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柳北区行政机关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制度》、《柳北区不予公开政府信息上报备案制度》、《柳北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柳北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柳北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柳北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评议制度》等十项制度,全面规范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整套工作机制。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
根据《条例》要求,更新了《柳北区商务局信息公开指南》及《柳北区商务局信息公开目录》,公布了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等内容。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柳北区商务局按照《条例》规定,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及时主动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网站和柳北区商务之窗中心向社会公开,方便市民查阅政府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
(四)围绕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有重点、分步骤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长期的工作,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广大群众对商务政策的知晓率,对商务决策的支持度。同时,我们积极配合做好自治区、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及时更新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数据,积极参加举办的各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及时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的情况
今年我局没有需要澄清的虚假或不完整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按照《条例》规定,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2015年,我局在统一平台发布共计365条政府信息,内容涵盖工作动态、人事信息、法律法规、监督检查、应急管理、城乡建设、计划生育、其他重要信息、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共八类信息。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以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5年全年向柳北区商务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0条。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我局信息没有依申请公开收费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我局没有发生针对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或诉讼案件。
七、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进展,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信息公开工作需要加大重视力度,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网站中,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需进一步丰富充实;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经费需逐步提高,以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常开展并不断提高水平。针对以上情况,今后,将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改进:
(一)加大宣传力度,强化公开意识。加强对《条例》的学习和宣传,强化主动公开意识,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建设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内容,落实到日常工作中去。 (二)加强培训,提高认识。积极参加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进一步增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高业务水平。 (三)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工作机制。继续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制度,认真抓好工作落实。重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核机制,做到信息的整理、审核、发布,确保每一条信息都能真实、准确、及时发布,真正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一项日常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2015年,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条例》精神,切实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推进、协调和监督力度,努力推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健康规范发展。
201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