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32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及柳州市的要求,现将我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成立工作机构,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
(一)建章立制,保证工作运行。为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区食品药品监管局根据人员职责变动情况及时对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确保工作不断不乱。同时,加强教育培训积极参加区政府信息中心组织的电子政务培训,注重提高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为进一步推进区食品药品监管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构筑平台,积极推进公开。积极加强局网站建设,在区政府的本单位子网站和本部门门户网站中均设置了“政务公开”专栏,按照区政府的有关要求公开有关政府信息,确保让权力以群众看得见的方式运行,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同时,还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督查,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本年度的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部署,加强督促指导,切实做到推行政府信息公开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与促进依法行政相结合,与抓好队伍建设相结合,与开展普法教育相结合,以公正促公平、以公平促廉洁,在实践中不断深化、提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底,我局的政务信息公开栏全部设立完毕,网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261条,其中法律法规16条、规范性文件28条、重要公务活动78条、财政预算2条、应急预案3条、其他 116条。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渠道建设方面,我局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利用网站平台,主动公开信息。我单位利用区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发布最新信息,不仅让公众从中了解我们的工作情况,还获得相关的食品药品法律法规和安全信息,增强了饮食用药安全意识。
(二)主动对外宣传,信息公开透明。我单位密切联系各类媒体,针对食品药品安全方面的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出台和重大事项、活动等内容,及时客观公开与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信息,引导公众正确认识食品药品领域所发生的新闻事件,提高公众对监管工作的支持度和认知度,引导科学消费。
(三)做好便民服务,提高工作效能。我单位设置了政务公开栏,把行政执法、行政许可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时限等内容上墙,方便公众随时查询和行政相对人办事,并接受行政相对人的监督。制定了行政许可事项受理工作规程,建立了奖惩制度,规范受理行为,工作责任到人,提高了办事效率和工作质量。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受理1起公开政府信息的相关申请,已按要求答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度我局未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复议、诉讼情况
2015年度通过食品药品安全投诉热线“12331”电话受理并及时处置273起食品药品安全投诉事件,但未发生针对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投诉案件、行政复议案,也未发生针对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申诉案。
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虽然我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其他先进单位相比,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信息的内容、数量和查询形式上与广大人民群众的需求存在一定距离。在信息及时更新上速度还不够迅速,内部的工作流程和职责分工还需要进一步理顺。
2016年我们将从完善制度、加强培训、提高信息公开的及时性等方面入手,以更大的力度、更扎实的工作,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跃上新的台阶:
(一)不断完善制度。进一步完善各项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协调信息发布,对于信息公开的内容做到及时准确。
(二)加强宣传培训。制定信息公开培训计划,加大培训和宣传力度,使我局信息公开工作与食品药品监管联成一体,避免脱节。
(三)提高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加快建设办公自动化,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缩短信息发布时间,使需要公开的信息及时准确对外发布。
(四)加大监督力度。加强对各项信息公开内容的监督,对发现未按照规范操作的问题,及时责令整改。
柳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