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北区农业与水利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柳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制度》要求,由柳北区农业与水利局编制。报告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概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以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七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柳北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http://220.173.106.54:8123/govinfo/jzpage.do?method=Page&deptID=323)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柳北区农业与水利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柳州市胜利路12-8号柳北区行政中心四楼农业与水利局办公室,邮编:545002 ,电话:0772-2521738,电子邮箱:lbqnsj@163.com)。
一、概述
2015年,柳北区农业与水利局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不断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充分发挥多种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作用,及时、准确、全面、有效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为广大民众提供了较好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
柳北区农业与水利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专人负责的领导机制和工作体制。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信息公开相关工作,柳北区农业与水利局办公室主任全面负责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配有一名办事员。为推动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规范柳北区农业与水利局信息公开工作,我局根据柳北区制定的《柳北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柳北区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暂行规定》、《柳北区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柳北区人民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柳北区行政机关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制度》、《柳北区不予公开政府信息上报备案制度》、《柳北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柳北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柳北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柳北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评议制度》等十项制度,全面规范了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整套工作机制。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
根据《条例》要求,更新了《柳北区农业与水利局信息公开指南》及《柳北区农业与水利局信息公开目录》,调整公布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等内容。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柳北区农业与水利局按照《条例》规定,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及时主动通过政府网站和在区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区档案馆设立的公众查阅点及公告栏、便民手册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方便市民查阅。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
1、不断完善柳北区农业与水利局门户网站建设,把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通过不断更新和完善栏目,增强网站的互动功能,加强信息发布和更新,使之较好地发挥了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作用。并且本部门已在区政务服务中心、区档案馆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专门配备了互联网电脑查阅设备、信息公开材料存放档案柜及便民设施等硬件设施,且规范了依申请公开的工作流程及申请表格等文书,方便市民查阅本部门公开的政府信息。
2、抓好“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柳北区农业与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做到及时更新、发布政府信息。
(五)围绕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有重点、分步骤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长期的工作,重点从“关注度高、公益性强”的问题入手,向公众发布政府信息,这些内容包括农机补贴、粮食直补、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水利建设等,及时公开工作情况及最新政策。并发布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行政许可等行政行为方面的信息。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及时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的情况
今年我局没有需要澄清的虚假或不完整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本部门按照《条例》规定,以公开为原则,今年,我局在统一平台发布共计86条政府信息,内容涵盖人事信息、工作动态、法律法规、行政审批、应急管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其他重要信息公开。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以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5年全年向柳北区农业与水利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人次为0,无不予公开政府信息。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我局信息依申请公开未有收费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我局没有发生针对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或诉讼案件。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进展,但在如何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长效工作机制、加强网站建设、继续拓展公开形式等方面尚存在不足。今后,将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改进:
(一)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积极参与政府信息公开业务人员的培训,进一步提升公开意识,提高业务水平;调整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监督、评议等制度,理顺关系,落实责任,规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程序。
(二)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建设,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要充分利用好政府网站这一平台,加大主动公开工作力度,选择若干社会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作为突破口,实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部上网公开,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努力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和公信力。从而更充分地发挥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的作用,更好地为公众提供便利的服务。
2015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