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柳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制度》要求,由柳北区残疾人联合会编制。报告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概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以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七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柳北区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联系(地址:柳州市广雅路22号1-2室,邮编:545001,电话:0772-2818876,电子邮箱:lbqcl2818876@163.com)。
一、概述
2015年,柳北区残疾人联合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不断建立健全运行、监督、管理工作机制和制度,及时、准确、全面、有效地公开政府信息,为广大民众提供了较好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为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打造服务型阳光机构,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
柳北区残疾人联合会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专人负责的领导机制和工作体制。我会办公室指定专门工作人员,负责我会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其他工作人员按照职能分工,协助做好与残联工作有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规范我会信息公开工作,根据柳北区印发的《柳北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柳北区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暂行规定》、《柳北区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柳北区人民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柳北区行政机关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制度》、《柳北区不予公开政府信息上报备案制度》、《柳北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柳北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柳北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柳北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评议制度》等十项制度,全面规范了我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整套工作机制。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
根据《条例》要求,编制了《柳北区残疾人联合会信息公开目录》、《柳北区残疾人联合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时报送《柳北区残疾人联合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柳北区残疾人联合会信息公开目录》及目录的详细文件至柳北区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并在柳北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上发布更新。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
根据《柳北区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暂行规定》、《柳北区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的规定,我会全面加强了信息化建设工作,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柳北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柳北区残联之窗”及时更新残联工作动态,不断完善柳北区残疾人联合会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并落实专人负责。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学习培训情况
为更好履行《条例》规定职责和义务,保证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我会积极配合区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按时参加区领导小组组织的培训和会议,按时报送相关材料。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及时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的情况
今年我会没有需要澄清的虚假或不完整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我会按照《条例》规定,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今年,我会在统一平台新发布政府信息共计10条。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以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5年全年向柳北区残疾人联合会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人次为0,无不予公开政府信息。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我会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未有收费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我会没有发生针对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或诉讼案件。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会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进展,但在如何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长效工作机制、加强网站建设、继续拓展公开形式等方面尚存在不足。今后,将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改进:
(一)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强化对领导干部和政府信息公开业务人员的培训,进一步提升公开意识,提高业务水平;调整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监督、评议等制度,理顺关系,落实责任,规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程序。
(二)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建设,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要充分利用好政府网站这一平台,加大主动公开工作力度,选择若干社会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作为突破口,实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部上网公开,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努力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和公信力。从而更充分地发挥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的作用,更好地为公众提供便利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