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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胜利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 柳北区胜利街道办事处  |   发布日期: 2016-01-21 10:00   

2015年,胜利街道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突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按照《关于做好2015年柳北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柳北政务办字〔20159号)要求,现结合街道实际,就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

街道高度重视,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专人负责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安排一名办事处副主任负责信息公开工作,一名专员具体负责街道政务服务中心日常工作事宜。各社区均成立政务服务中心,由社区居委会主任负责抓总,各业务工作人员落实具体窗口工作。今年,各级机构运行正常、规范。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街道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一站式办结制等工作制度。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发布保密审核制度、信息发布协调制度、政府信息公开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制度、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备案制度、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等8项制度。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管理力度。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

街道更新了《胜利街道信息公开指南》及《胜利街道信息公开目录》,进一步规范了胜利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胜利街道按照《条例》规定,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及时主动通过政府网站和街道政务公开栏、公告栏和便民手册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

街道和社区政务服务中心配备有信息公开材料存放档案柜及其他便民设施供来访群众查阅信息公开内容。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及时公开日常工作动态。全面推行“阳光政务”,印制公开资料,把各项管理规定、办事程序、工作流程等公开在宣传册上,社区窗口工作人员配备服务桌签、佩戴工作牌,推进“一次性告知”服务,方便办事群众。街道和社区设立了专门的政务公开宣传栏,加大宣传力度。同时,主动接受媒体监督,及时向相关媒体报送信息,加大宣传工作力度。今年,街道信息公开载体呈现多样化、运行情况良好。

二、围绕国家和自治区中心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特别是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是推进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利用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政务公开栏等渠道公开了街道财政年度预算和决算,进一步加大了财政信息公开力度。二是推进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民生资金公开,每月及时在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上公示补助情况。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及时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的情况

今年我街道没有需要澄清的虚假或不完整信息。

(二)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及新闻媒体等途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全年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内容涵盖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捐赠救助、计划生育、人事信息等类别。

(三)主动向市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图书馆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提供政府信息情况。

在日常信息公开工作中,主动向区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等有关部门和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发布捐赠救助、计划生育、人事信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等信息。

(四)门户网站内容及更新情况。

街道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上主要发布机构简介、规范性文件、工作动态、财政信息、计划生育、人事信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等信息。各类信息由街道各部门提供,政务服务工作专职人员负责收集汇总,并严格按照时限在平台上发布,内容更新及时、完整、准确。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以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今年街道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人次为0,无不予以公开政府信息。接待场所建设、完善、维护及工作运行情况良好。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今年街道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未有收费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今年街道没有发生针对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案件。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根据区政管办的要求,街道对网站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了自查,主要在加强人员管理和提升素质方面存在不足,下一步主要从以下方面作改进和加强:

(一)加强窗口人员素质教育培训。政务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来自不同的部门、不同的岗位,年龄、自身素质参差不齐,为保障工作的正常运行和高效快捷地为群众办事,加强窗口人员专业培训,打造“内强素质、外树形象”行为得体的高素质服务窗口。

(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加强队伍建设,充实工作人员,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到位、责任到位。继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和监督评议等相关配套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