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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柳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发布日期: 2017-03-03 00:00    |  作者: 柳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柳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柳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制度》要求,由柳北区卫生局编制。报告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概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以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七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11日起至20161229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柳北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dowlowfile/69do20170304051301.do style="font-family: 仿宋; color: black; font-size: 16px; ">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柳北区卫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柳州市胜利路12-8号柳北区卫计局办公室,邮编:545002 ,电话:07722802642,电子邮箱:lbqwsj@163.com)。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

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统一部署,2014年年底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组建完成,主要承担原柳北区卫生局、柳北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职责。卫计局主要承担贯彻落实卫生和计划生育政策、统筹规划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区属医疗卫生机构监督管理、疾病预防控制、实施妇幼卫生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承担本区农村和社区基本公共卫生综合管理、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卫生和计划生育的信息化建设和统计等19项工作职责。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之作为推进政务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建设服务型、廉洁型政府的重要举措,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卫生计生部门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和技术性很强的系统工程,常抓不懈。根据我局实际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专人负责的领导机制和工作体制,为推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

一是建立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正确处理公开和保密的关系,建立了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的责任和程序。在公开政府信息前,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相关制度等,依照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查的方法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层级保密审查,审核批准后再对外公开。

二是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机制。按照要求认真做好政府信息申请公开的受理工作,对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能够当场答复的必须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够当场答复的,在接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予以公开;不予提供信息的,告知理由。

三是制定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为便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向我局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了我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流程,明确了申请条件、办理程序和时限、答复形式等,使政府信息公开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管理轨道。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

根据《条例》要求,公布了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等内容。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柳北区卫计局按照《条例》规定,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及时主动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方便市民查阅政府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

抓好“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柳北区卫计局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做到及时更新、发布政府信息。

二、围绕国家和自治区中心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长期的工作,柳北区卫计局重点从“关注度高、公益性强”的信息入手,向公众发布政府信息。及时公开我局工作机构及主要职能、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工作动态、行政审批事项等方面的信息。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及时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的情况

今年我局没有需要澄清的虚假或不完整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我局按照《条例》规定,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今年,我局在统一平台发布共计85政府信息,内容涵盖机构概况、人事信息、工作动态、决策信息、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财政信息、统计信息、公共资源交易、行政执法、行政审批、行政事业收费、监督检查、应急管理、社会公益、城乡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其他重要信息公开共二十类信息。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以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6年全年向柳北区卫计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人次为0,无不予公开政府信息。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我局信息依申请公开未有收费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我局没有发生针对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或诉讼案件。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6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总体来看,存在以下主要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卫生和计生机构整合后公开信息内容需进行部分调整;二是由于人少事多,信息的更新还不够及时;三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有关文件精神理解不够清楚,对有关知识和具体要求不熟悉。今后,将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改进:

(一)强化制度规范化建设,完善信息审核发布制度。要规范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监督检查制度,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建立政府信息定期报送制度,落实专人负责,提高政府信息质量。

(二)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建设,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要充分利用好政府网站这一平台,加大主动公开工作力度,选择若干社会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作为突破口,实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部上网公开,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努力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和公信力。从而更充分地发挥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的作用,更好地为公众提供便利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