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柳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制度》要求,由柳北区征地拆迁办编制。报告全文包括九个部分,即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概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围绕中办、国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以及国家、自治区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的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柳北区征地拆迁办公室联系(地址:柳州市柳北区跃进路128号,邮编:545002 ,电话:0772-2536591,电子邮箱:lbqzdcqbzwgk@163.com)。
一、概述
2017年,柳北区征地拆迁办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的重要内容,强化责任落实,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工作能力,不断增强征地拆迁工作透明度,充分发挥多种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作用,及时、准确、全面、有效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绩。
二、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
我办非常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始终把信息公开作为日常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着眼于建立政务公开长效机制,使政务公开成为一种自觉的意识和行为,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专人负责的领导机制和工作体制,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职责明确,责任到人,层层落实,为推动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使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自2013年以来我办相继制定了一系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对我办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信息公开内容、范围和渠道,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评议、监督检查等方面进行了规范,全面规范了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整套工作机制。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
根据《条例》要求,我办自2012年以来相继编制了《柳北区征地拆迁办信息公开指南》、《柳北区征地拆迁办信息公开目录》及《柳北区征地拆迁办办事公开类别目录》等,并根据单位实际变动情况,及时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及相关内容进行更新、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予以公布。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我办按照《条例》规定,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及时主动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及时报送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便于群众查阅,并通过政府网站和在区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向社会公开,方便市民查阅政府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
不断加强政府信息网上公开载体建设工作。我办按要求规范、及时、主动、准确、完整地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柳北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开政府信息。
三、围绕中办、国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及其实施细则,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实施意见》(桂办发〔2016〕39号),以及国家、自治区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的情况
我办紧紧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以及公众关切,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板报、公告栏等载体,及时公开征地拆迁工作相关制度、工作流程、征地公告、拆迁补偿方案等决策部署情况,强化制度机制和平台建设,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进一步提高政府公信力,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同时,我办积极配合做好自治区、柳州市、柳北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及时更新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数据,提高广大群众对征地拆迁工作政策的知晓率和支持度。2017年,我办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及时通过“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公布重点领域信息47条,内容包括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房屋征收决定公告等重点领域信息。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及时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的情况
2017年度,我办没有需要澄清的虚假或不完整信息。
(二)通过政府网站、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微博微信及新闻媒体等途径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情况。
我办按照《条例》规定,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2017年度,在统一平台发布共计65条政府信息,内容涵盖工作动态、征地拆迁公告、补偿情况等。
(三)主动向区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公共图书馆等信息查阅场所提供政府信息情况。
我办主动向区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图书馆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提供政府信息。
(四)政府网站内容及时更新情况。
我办按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在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地公开政府信息,及时更新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数据。
五、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工作受理、答复情况。
2017年度,全年向柳北区征地拆迁办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人次为7,受理7件,按时对申请人出具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7份。
(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备案情况。
2016年度,我办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备案为0。
(三)接待场所建设、完善、维护及工作运转情况。
我办设有工作接待场所,工作运转正常。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度,我办信息依申请公开无收费情况。
七、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度,我办未发生针对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或诉讼案件。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进展,但在如何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长效工作机制、加强网站建设、继续拓展公开形式等方面尚存在不足。今后,将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改进:
(一)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强化对领导干部和政府信息公开业务人员的培训,进一步提升公开意识,提高业务水平;调整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监督、评议等制度,理顺关系,落实责任,规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程序。
(二)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建设,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要充分利用好政府网站这一平台,加大主动公开工作力度,选择若干社会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作为突破口,实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部上网公开,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努力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和公信力。从而更充分地发挥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的作用,更好地为公众提供便利的服务。
九、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8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