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柳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制度》要求,由柳北区人民政府编制。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柳北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柳州市胜利路12-8号柳北区行政中心518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邮编:545002 ,电话:0772-2567291,电子邮箱:lbqzgb@126.com。)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
为加强柳北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好的促进政府信息公开,我区根据各公开单位领导调整情况,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专人负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以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完善制度为重点,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各项工作的落实,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水平,为信息化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打造夯实基础。
我区以进一步细化政务公开任务,提高政务公开实效为目标,制定了《柳北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柳北政办发〔2010〕51号)、《柳北区部署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工作方案》(柳北政办发〔2012〕72号)、《柳北区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柳北政务办字〔2013〕5号)、《关于印发柳北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程的通知》(柳北政务办字〔2016〕1号)、《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实施方案》(柳北政务办字〔2016〕4号)、《柳北区人民政府关于转发<柳州市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制度>等三项制度的通知》(柳北政发〔2017〕21号)、《柳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的通知》(柳北政办发〔2017〕65号)、《关于印发<柳北区落实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柳北政务办发〔2018〕4号)等文件,对各单位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标准、程序、方式,提出明确、具体、可操作性的实施意见和要求,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年度重点工作之一,作为廉政建设、效能建设的重要内容进行部署。形成了管理有细则、考核有办法、全程有监督的完整配套体系,实现了有“法”可依,既有“法授权”,又有具体的“操作法”。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
结合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际,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明确了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限和职责。按照“合法、全面、准确、及时”和“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对可以公开的信息及时主动予以公开,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深度和广度拓展。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
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载体。根据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要求,以多样化的信息公开渠道和形式,通过网站、微信等渠道努力为广大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提供优质信息服务。2019年我区通过柳北区人民政府网、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柳北之音”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及时发布政府信息,引导社会正确舆论导向,进一步认真做好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充分发挥信息公开载体效能,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畅通信息公开渠道,加强信息公开前社会反映预判和公开后舆情引导,通过信息公开手段解决群众关心的问题。在充分运用网络的同时,利用政务服务中心对外公开服务窗口的场地、资源等便利条件,完善政府信息查阅受理窗口的功能,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点,落实相关工作人员及窗口人员,努力打造政府公开信息现场查阅服务的主阵地。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等监督情况
根据柳州市印发的《柳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制度》、《柳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我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定期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检查评议,重点检查制度和职责的落实情况,对于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及《制度》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的,视情况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及其实施细则、《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以及国家、自治区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的情况,特别是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自治区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以及市委办公厅、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我区各重点领域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根据《条例》和《柳北区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柳北区社会公益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要求,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的开展,积极主动地做好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公开。按照行政许可事项清理规范相关决定要求,及时印发取消、下放、调整行政许可事项贯彻落实结果文件和调整本级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并向社会公布调整情况。根据柳北区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办理需求,制作办事指南二维码,并对窗口办事指南实现动态更新。推进财政管理、食品安全、保障性住房、环境保护、社会救助、扶贫脱贫、审计信息、教育卫生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不断扩大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增加信息数量,增强公开的及时性。充分发挥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作用,深化主动公开,规范依申请公开,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提高行政透明度,促进政府自身建设和城区和谐稳定。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66 |
57 |
57 |
第二十条 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137 |
+50 |
6109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289 |
+195 |
184 |
第二十条 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837 |
+916 |
779 |
行政强制 |
23 |
+43 |
14 |
第二十条 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 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529 |
8845.82万元 |
三、收到的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9 |
0 |
0 |
0 |
0 |
0 |
29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4 |
0 |
0 |
0 |
0 |
0 |
4 |
||
(三) 不予公开 |
1.属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机“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 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3 |
0 |
0 |
0 |
0 |
0 |
13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 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诉求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2 |
0 |
0 |
0 |
0 |
0 |
2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8 |
0 |
0 |
0 |
0 |
0 |
8 |
四、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区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进展,但在如何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长效工作机制、如何加强宣传力度、公开内容的及时性、全面性和公开形式的便利性等方面需要等方面尚存在不足。今后,将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改进:
(一)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对领导干部和政府信息公开业务人员的培训,进一步提升公开意识,提高业务水平;调整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监督、评议等制度,理顺关系,落实责任,规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程序。
(二)加强政府网站建设。要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平台,加大主动公开工作力度,选择若干社会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作为突破口,实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部上网公开,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努力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和公信力。从而更充分地发挥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的作用,更好地为公众提供便利的服务。
(三)深化信息公开内容,注重信息公开实效。要强化措施,注重实效,真正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事项,如:财务信息、政府采购、重大工程招投标、发展规划和重大项目实施和进展情况等作为信息公开的重点,抓好面向群众的办事公开、面向公众的决策公开,把推进行政行为透明运行作为深化信息公开的突破口和切入点,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柳北区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
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
2020年1月21日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立健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