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1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柳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制度》、《柳州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由柳北区教育局编制。报告的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五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柳北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bq.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柳北区教育局办公室 ,电话:0772-2806494。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
根据领导班子成员调整的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并明确好信息报送工作的分管领导和主要负责人。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成立了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其他负责人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分工,责任到人,落实到位,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认真贯彻《条例》的要求,扎实推进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
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夯实正度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依据《条例》和相关要求,严格遵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保密和审查制度,区分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的工作信息,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规范信息公开工作。根据柳北区印发的《柳北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柳北区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暂行规定》、《柳北区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等制度,以及本局制定的《柳北区教育局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暂行规定》,对网站栏目名称、格式及内容,统一标准、统一格式、规范管理。根据各部门的业务工作范围,负责相关栏目信息的内容及时更新,完善公开信息的全面性。同时,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稿件的质量和时效性严格把关,进行严格的审批管理制度,逐层审批,确保发布信息内容的符合相关要求,通过审批后再由管理人员及时上网发布,避免信息的重复,规范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
根据《条例》要求,更新了《柳北区教育局信息公开指南》及《柳北区教育局信息公开目录》,公布了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等内容。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柳北区教育局按照《条例》规定,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及时主动的通过柳北区人民政府网站、活力柳北、柳州教育等新媒体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布相关的教育资讯,方便广大市民查阅和及时了解相关教育的公开信息。同时还在柳北区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公示本级办理的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方便市民查阅。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
根据《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要求,以及国家、自治区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我局通过柳北区门户网站、活力柳北、柳州教育等微信公众号和其他载体按时按质的及时更新发布政府信息。让广大群众对教育的相关政策更为熟悉,从而提升对教育决策的知晓率和支持度。同时,我们积极配合做好自治区、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积极参加举办的各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以提升相关业务人员的工作效率,争取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得更为全面和到位。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及时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的情况
2021年我局没有需要澄清的虚假或不完整信息。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按照《条例》规定,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2021年,我局在柳北区人民政府网站共计207条政府信息,内容涵盖柳北动态、政策解读、社会公益、教育政策与规划、教育经费与资助、部门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等多个块面的信息。能主动的向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公共图书馆等信息查阅场所提供政府信息情况,都能按要求在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按时按质的完成内容的更新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259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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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能根据相关要求很好的完成了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工作。及时高效的公布了教育教学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让广大人民群众对教育的相关政策有了更全面的了解,也让民众更容易理解教育的各项方针政策。
在工作中还存在诸多不足之处需要改进: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力度不够,方式过于简单,公开渠道不够广;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信息社会知晓度还不高;三是对于教育教学的宣传手段还不够丰富,过于单一。
今后,需要进一步压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不断的提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不断的改进工作中的短板和不足,确保工作能做得更为全面。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督促检查的力度,扩大宣传,拓展公开的渠道,让社会群众都能更好的了解教育的各项工作和相关政策,提高公众对教育工作的认知度。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真实、全面、及时,全面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
柳州市柳北区教育局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