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柳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制度》要求,由柳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编制。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柳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柳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跃进路80号,邮编:545002 ,电话:0772-2528014,电子邮箱:lbqscjgj@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
在柳州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在柳州市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悉心指导下,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工作力度,规范办理答复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积极推进门户网站和微信平台建设,畅通信息公开渠道。为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由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1名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加强对信息的采集、整理、审批、录入、发布,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充分发挥信息公开对市场监管和社会共治的推动作用,不断促进市场监管部门公信力的稳步提高,助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二)制度建设情况
我局严格遵守《柳北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制度,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机制,对于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实利益的情况,通过门户网站、公开栏等形式主动向社会公开。建立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和程序,保证了信息发布及时、准确、规范、完整。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互联网、信函、传真或口头申请等方式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
我局按要求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布了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等内容,全年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
根据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要求,以多样化的信息公开渠道和形式,我局通过柳北区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及时发布政府信息。对于所要公开的信息,进行了严格的审查,确保在公开时限内及时上网公开,并且做到制度性、政策性内容长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经常性工作及时公开,动态工作随时公开。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等监督情况
为提高依法公开水平,我局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过程中,严格依法管理,加强督促检查,定期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和评议,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参考群众评议结果等考核形式,重点检查制度和职责的落实情况,对于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及《制度》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的,视情况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1 | 1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3894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61 | ||
行政强制 | 3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1 | 0 | 0 | 0 | 1 | 0 | 0 | 3 | 0 | 3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持续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主动公开的内容和公开方式与群众日益增长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公开渠道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公开文件的格式不够规范。2022年,我局将继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务公开的相关要求,依法稳妥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对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规范进行整合梳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持续、规范推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柳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