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 30号)文件要求,本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的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现将柳北区司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如下:
(一)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在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中,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使全局工作人员形成共识,思想上高度统一,为信息公开工作提供组织保障和思想保障。同时,及时制定工作措施,有条不紊地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一方面,加强与其他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正常运转;另一方面,加强局机关内部制度建设,先后制定了《柳北区司法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暂行规程》、《柳北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等制度,并及时更新《柳北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类别目录》《柳北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使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和进展。另外,我局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布了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等内容,全年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
(二)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我局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明确局办公室为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专职人员1人,兼职人员1人,认真负责在柳北区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录入和编辑。自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以来,我局从人员、设备上给予了必要的保障和支持,确保了信息录入工作的高标准、高质量。本年度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我局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或参与的政府信息,按照及时、便民原则,通过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一年来,在柳北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共发布各类信息62篇,无虚假、不完整信息。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我局公开信息、公开目录、公开年报等均在第一时间在柳北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
(四)监督保障情况。为提高依法公开水平,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过程中,我局严格依法管理,按照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加强督促检查,定期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和评议,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参考群众评议结果等考核形式,确保全年信息公开工作圆满完成。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 | 1.931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我局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并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细则和政策的把握还不够全面;二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和及时性有待提高;三是政务公开载体建设水平还有待提升。
(二)改进情况。针对这些问题,我局重点做好三方面的工作。一是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细则和政策,不断改进和完善公开制度。二是充实和拓宽政府信息的公开内容与渠道,了解和掌握群众普遍关注的信息动态,不断调整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不断拓宽公开渠道;三是加强队伍建设,强化督促检查,组织人员积极学习专项业务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柳北区司法局
2024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