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我镇信息工作稳定、有序地开展,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方便群众,推进我镇依法行政工作。现将我镇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查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推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工作机构建立及人员配置情况。
1.组织领导。我区成立了长塘镇政府蒋家钰任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镇党政办、财政所、统计站、劳保所、计生站、安监站、民政办、司法所等部门负责人。镇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职责是:一是负责执行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规划、重大事项、重要文件的审核与决策。二是负责推进、协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区政府报告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落实专门负责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多次召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意见,并参照区政府的有关文件,结合我镇工作实际,建立健全了相应的工作制度、职责分工和工作规程。在《条例》实施过程中认真贯彻行政问责办法、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确保了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2.机构设置。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公室,主任由党政办公室主任担任。主要职责包括:一是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检查和指导,承办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二是组织编写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三是负责制定依申请公开等各项制度;四是具体承办政府信息公开事宜,维护和更新查阅点的政府信息;五是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六根据领导指示和工作需要,及时提出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的意见和建议,并负责会议的筹备和会务工作,负责组织起草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文件、领导讲话、工作简报等;七是区政府规定的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其他职责。
(二)工作计划及保障
镇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分工,责任到人,为政务信息工作提供人员、设备和经费的充分保障。
(三)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培训情况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是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能,建设服务型政府、责任型政府、法治型政府的重要内容。全年参加全区信息公开培训工作一次,通过对信息公开内容的学习,正确认识到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深刻把握应急管理工作面临的形势,增强工作的紧迫感和使命感;二是认清了形势,突出重点,积极行动,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三是充分认识学习了必须公开的内容和申请公开的范围,提高了镇干部对政务信息公开透明的意识,了解群众知晓政府信息的权力,为建设高素质的政府信息公开和应急管理工作干部队伍提供有力保障。
(四)制度建设与流程控制
建立健全了相关制度,细化管理流程,明确权责分工,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信息分类管理,保密审查,严格按照《柳北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相关制度及程序公开发布政府信息,进一步细化公开公布流程,为实现公开信息的有效传递提供保障。
(五)组织协调
由党政办公室牵头,负责全镇各部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综合指导和监督检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根据区政府工作要求下发的公开目录,结合我镇自身工作实际和软环境建设需要,把群众想知道的、办事人应知道的各种法律法规规章、各种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行政许可、承诺事项等作为公开的重点,重点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进行全面梳理,及时明确政府信息的公开属性,将政府信息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三类,认真贯彻执行柳北区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使我镇信息公开工作既履行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定义务,又切实方便了办事群众。
(二)严格按照《柳北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程(试行)》规定,在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对该政府信息予以发布或更新,保证公开信息的全面、准确、及时,全年未发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的信息。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部保密审查制度、程序的执行情况。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及程序公开发布政府信息,2009年未出现泄密事件。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形式、途径的建立。2009年我镇在镇政务中心设立信息查阅点,实现我区政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五)对照柳北区整改工作内容,自纠自查我镇相关工作落实情况,及时进行整改,将整改材料及时上报区政府,为柳北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进行提供保障。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09年度我镇政府未接到要求公开相关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申诉的情况
2009年,我政未接到因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申诉申请。
2009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都能够按照市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要求按质按量的做好我镇的各项公开工作。2010年,我镇计划将在去年的原有基础上,在信息人员的培训,制度的落实上,更好的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使政府信息能够及时、快速、真实的向社会公布,将《信息公开条例》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