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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露街道办事处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2-39441
效力状态:
发文机关:
柳北区白露街道办事处
成文日期:
2021年07月08日
标题:
白露办发(2021)14号关于印发《柳北区白露街道防范中小学生溺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白露办发(2021)14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7月08日
文件下载:
相关解读:

白露办发(2021)14号关于印发《柳北区白露街道防范中小学生溺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柳北区白露街道办事处  |   发布日期: 2021-07-08 17:40   

白露办发(2021)14号


关于印发《柳北区白露街道防范中小学生溺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根据上级关于做好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的文件精神和要求,有效防范和遏制中小学生溺水事故发生,保障学生生命安全,现将《柳北区白露街道防范中小学生溺水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柳北区白露街道办事处

202178



柳北区白露街道防范中小学生溺水工作

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各村(社区)辖区内中小学校及相关成员单位要认真贯彻自治区党委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防范中小学生溺水有关工作部署,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充分认识抓好预防溺水工作保护广大青少年儿童生命安全、维护家庭幸福及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意义。建立防范中小学生溺水长效机制,努力实现中小学生溺水起数和溺亡人数得到有效管控的工作目标,坚决遏制中小学生溺水事故发生。

    二、工作时间

20214月起至 2021 11 月底

三、工作职责

做好中小学生安全工作,宣传是重点,教育是基础,监管是关键。要认真落实责任,职能部门的防范责任,教育单位的宣传教育责任,突出家庭的监护责任和社会团体的关爱责任,构建组织负责、部门联动、社会协同、家庭监护多位

一体的联防联动机制。 

()辖区内中小学校要认真组织开展预防溺水宣传教育工作。利用校园广播、墙报、黑板报、宣传栏、宣传专题片、悬挂宣传标语等,广泛宣传预防溺水安全知识和呼救、自救、互救技巧,在高温、多雨等溺水事故易发期,教职工通过手机短信等渠道及时向学生家长提出温馨提示或发布安全预警提示信息。布置落实中小学校以“珍爱生命,预防溺水”为主题,广泛开展“五个一”教育宣传活动。 

1、各校上一堂预防溺水专题教育课。各校可通过课间操等形式开展中小学生防溺水安全教育,教育中小学生儿童在脱离学校和家长监管下,做到“四不一举报”:即不到水边游玩、不下河洗澡、不盲目涉水过河、不擅自下水施救(特别要教育学生遇到同伴溺水时不要手拉手盲目施救),遇见青少年儿童下河洗澡要迅速向班主任、家长或直接拨打110进行举报。 

2、组织一次安全知识竞赛或展板宣传活动。各校充分利用墙报、宣传栏等以普及游泳知识,以典型事例教育警示学生,切实提高学生防溺水意识和正确施救方法。 

3、召开一次“预防溺水”主题教育家长会。尤其是小学要召开一次主题家长或监护人会议,进一步明确学生家长或监护人的监护教育责任,要求家长密切配合学校做好学生防溺水工作,切实做好节假日安全监管工作。 

4、建立每周一次专题教育制度。每日一次安全提醒制度,课前、课后安全提示制度。做到平时天天讲,上下午最后一节课安排1-2分钟开展提示教育。每周一次专题教育要有记录。 

5、加强对重点人群、重点时段的安全管理。要求各学校一要加强对上下学途中的防溺水警示教育,对上下学经过水域较多且年龄较小的学生,学校要督促家长接送;二要加强学生午间管理,特别是住校生的管理,要及时清点人数,时刻关注学生动向,严防住校生在午间休息时离校游泳;三要建立请销假登记制度和家长联系制度,要求班主任切实负起安全管理责任,加强在校学生的日常管理;四要提醒家长,节假日是学生溺水事故的易发高发期,要加强对孩子节假日期间的防溺水教育,充分发挥监护人的监护管理作用,确保节假日期间的学生安全。 

各校要配合村、社区共同督促家长等监护人切实发挥监护作用,承担教育管理职责。 

()各村、社区及有关成员单位要切实加强中小学生防溺水工作。 

1、各村、社区要根据季节特点,遵循防控规律,关注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人群,负责督促其范围内各水域权属主体,认真逐一排查隐患,整改到位,堵塞漏洞。在事故易发水域设立醒目的警示标志和救援设施,加强日常巡查。各村、社区要在人员密集场所、悬挂宣传横幅、张贴警示性标语,做到基层第一线安全宣传教育全覆盖。 

2、街道宣传部门要深入开展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宣传报道工作,大力宣传关爱青少年儿童安全成长,以及中小学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情况。 

3白露卫生院要积极配合中小学校做好预防溺水教育工作,指导学生掌握正常的防溺水知识和常识,帮助学生学习和掌握正确的救人自救常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主要领导要亲自抓防范中小学生溺水工作,要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落实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二)严肃责任追究。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办学、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各自职责。采取有力措施,切实落实防溺水工作各项任务,形成党政领导、部门联动、依法监管、社会关爱的联防联动机制。 

(三)加强协调配合。按照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实施方案确定的工作职责,各相关单位要充分发挥作用,加强协调配合,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及时解决突出问题,形成预防溺水,保障青少年儿童安全的强大合力。 

(四)加强检查督查。各村、社区辖区中小学校及相关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的职能职责,把青少年学生安全工作作为当前一项紧迫工作任务抓紧抓好。要加强对各村、社区以及各中小学校工作落实情况的检查督查,确保预防溺水宣传教育工作全覆盖,警示标志全覆盖,隐患排查全覆盖,监管监控全覆盖,全方位构筑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安全网,确保青少年儿童生命安全。加强信息沟通和报送工作,及时反映情况,不得有情不报、重情轻报、急情缓报。凡因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而引发安全责任事故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格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五)严肃责任追究。我办将对各村(社区)开展防溺水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对辖区内一次发生 2 人及以上溺水死亡事故或本年度发生 2 起及以上溺水事件的村(社区),将进行重点督查督办,对责任不落实、管理措施不到位、重点(风险)水域漏管失控等导致学生发生溺水事故的(或事故信息迟报、漏报、瞒报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责任。


柳北区白露街道党政办公室 2021年7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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