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露办发〔2021〕15号
关于印发《白露街道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转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柳北减办〔2021〕2号)的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现将《白露街道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柳北区白露街道办事处
2021年7月30日
白露街道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一、目标任务
为建立健全我街道大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机制,科学有效地调动救援力量,正确采用各种战术、技术,快速实施灭火救援行动,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二、基本情况
本街道辖区内共有2个社区、4个村,常住人口约15000人。
三、启动条件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的生产安全事故等级标准,火灾事故按照一次火灾所造成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金额将火灾事故划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火灾四类:
(一)特别重大火灾:
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注:“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下同);
(二)重大火灾:
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三)较大火灾:
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四)一般火灾:
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四、指挥机构和职责任务
(一)指挥机构:
为有效统一指挥、协调有关部门、调动扑火力量、采取应对措施,特成立白露街道灭火指挥小组。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黄以忠 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叶 维 办事处副主任、司法所所长
黄汉奎 办事处副主任、武装部长
钟鸣江 办事处副主任、综治挂职
周飞到 党群服务中心主任、应急民兵分队长
成 员:方 雯 安管工作人员
韦玮洹 林业、消防工作人员
赖仕勇 环保负责人
梁 良 民政办负责人
梁 芬 卫计办工作人员
林嘉颖 住建工作人员
李 冬 新锋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郭甲虎 星艺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
曾 强 马厂村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主任
冯 毅 白露村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主任
李旺盛 园艺村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主任
龙国健 小村村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主任
指挥小组负责制定火灾事故应急预案,指导及督促各村、各社区开展工作。指挥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街道安管办,办公室主任:叶维;联系人:韦玮洹;联系电话:0772-2561085。
(二)指挥成员单位职责任务:
安管办:负责全街道防火的监督、管理和防火规划编制工作。负责火灾扑救的综合调度、后勤保障、信息报送、扑火咨询和现场督导。负责扑火工具的准备、保管、维护、火灾调查与评估及组织火灾扑救工作。负责组织专业救护力量,共同做好扑火救灾,负责对火灾行政责任追究的监督落实。武装部:根据需要,组织动员全街道民兵、民兵预备役分队参与火灾扑救工作。民政办:负责协调灾民临时安置、灾后重建和生活保障,以及扑火中伤亡人员的优抚工作。 卫计办:负责组织开展伤员救治、急救药品准备和灾区卫生防疫工作。 环保办:负责检测火情动向,评估火情发展态势,及时调动扑救力量,阻止火情向不良方向发展。同时关注气象信息,关注火灾防控等级。
住建办:负责及时提醒、疏散火情附近居住的群众,避免因火情扩散而造成的人员伤亡;对中学、小学、幼儿园等,进行防火等级评估,督促学校负责人维护灭火设施和设备。
综治办:负责协调柳北消防大队、公安等部门参加火灾扑救工作,并做好灾区治安管理、安全保卫、火场交通管制及火案侦破等工作。
五、监测预警机制
(一)火点监测
任何人发现火灾时,都应当立即报警。任何单位、个人都应当无偿为报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严禁谎报火警。
(二)火灾预防
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严格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赋予的消防工作职责,积极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隐患消除
街道安管办依法加强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遵守消除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定期监督检查。街道安管办发现火灾隐患,及时通知有关单位或者个人采取措施,限期消除隐患。
各机、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要自觉接受街道安管办的消防监督检查。对街道安管办提出的整改意见应当认真办理,及时消除隐患。
六、应急响应
(一)先期处置
火灾事故发生,事发地负责人应立即向街道灭火指挥小组报告,并及时组织救援,尽可能控制火灾蔓延、扩大,严防滋生火灾的发生,迅速抢救受伤和受困人员。
有关部门按规定,迅速、准确将火灾事故和先期处置情况逐级上报。
对于较大、特别重大、重大火灾事故,街道灭火指挥小组办公室接到报告后,及时做好启动本预案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信息报送与处理
信息采取分级报送的原则。较大、特别重大、重大火灾事故信息应立即上报街道人民政府。
(三)医疗卫生救护
街道卫计办负责组织医疗人员对事故伤亡人员的紧急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必要时,及时协调有关医疗救护专家、特种药品和特种救治装备进行增援。公安部门应当积极协助运送伤员,必要时征用过往车辆。
(四)应急救援人员安全防护
参加现场应急救援的人员,必须按规定着装并佩戴明显标识,加强个人安全防护。现场灭火指挥部负责组织采取各种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处置人员进出事故现场管理规定。
(五)群众安全防护
现场灭火指挥部根据事故具体情况,明确群众安全防护的必要措施,决定应急状态下群众疏散的范围、方式、程序并组织实施。事故发生地派出所负责设置事故现场警戒,实施交通管制,疏散现场无关人员,防止事故扩大、蔓延和造成其他人员伤害。
(六)应急结束
在火灾被扑灭、火险隐患已消除,滋生灾害发生的因素已消除,现场处置行动结束后,由现场灭火指挥部提出建议,经街道指挥部批准,应急响应结束,并通知有关部门和单位。
(七)后期处置
对在火灾中造成的伤亡人员及时进行医疗救助或按规定给予抚恤,对造成生产生活困难的群众进行妥善安置,对紧急调集、征用的人力、物力按照规定给予补偿,尽快恢复现场的社会秩序。
七、应急保障
(一)通信保障
通信管理部门应组织、协调有关电信运营企业做好应急处置行动过程中的通信保障。
(二)力量和装备保障
根据我街道的火灾事故特点,确定公安、医疗卫生等部门人员和有关专家组成专门应急救援力量,各部门应按照预案要求的职责准备好应急所需设备类型、数量,性能完好,存放位置明确,保证应急状态下的迅速调用。
(三)宣传、培训与演练
1、宣传
各村、各社区、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采灵活多样的方式,有计划地组织火灾预防、自救、互救等常识的宣传工作,提高公众的防火意识和防护自救能力。
2、培训
街道安管办要经常组织、指导火灾事故专业救援队伍、专职(义务)消防力量的培训,提高队伍综合素质和灭火救援能力。
3、演练
各村、各社区、各有关单位、各企业:要协调相关单位,适时组织较大、特别重大、重大火灾事故救援演练。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不断充实和完善预案。
柳北区白露街道党政办公室 2021年7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