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北长政发〔2023〕14号
柳北区长塘镇事业单位岗位考核津贴分配方案
根据《关于加强柳北区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核定管理工作的实施办法》文件精神,我镇结合实际,制定本级事业单位岗位考核津贴分配方案,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执行范围
长塘镇政府管辖下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上一年度年度考核结果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工作人员。
二、经费预算来源及发放标准
预算来源:柳北区财政按上一年度12月在职人员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发放当年岗位考核津贴预算。
发放标准:按上一年度12月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计发。
三、分配方案
(一)上一年度年度考核结果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工作人员,可享受岗位考核津贴。
(二)抽调或派出学习的、培训的工作人员,上一年度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可发给岗位考核津贴。
(三)发放当年调入、新公招人员不发岗位考核津贴。
(四)上一年度12月在职人员但发放当年退休的人员,且上一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的,可发放岗位考核津贴;若上一年年度12月前已退休,但上一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的,不发放岗位考核津贴。
(五)上述情况均发放完毕后,视岗位考核津贴剩余量情况,再组织事业单位人员讨论剩余岗位考核津贴的处理方案事宜,经事业单位人员会议、镇领导班子会议集体研究同意后实施。
四、发放时间及程序
由镇级制表,按照柳北区相关部门通知的时间发放。若上一年度年度考核结果明确后,凡不符合岗位考核津贴发放规定的,要扣回。
五、如有未尽事宜,可经本级事业单位人员会议、镇领导班子会议集体研究,另行调整修正方案。
六、该方案从2024年1月起执行。原《柳北区长塘镇事业单位岗位考核津贴分配方案》(柳北长政发〔2022〕17号)同步废止。
柳北区长塘镇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柳北区长塘镇政府办公室 2023年12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