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北长政发〔2024〕5号
柳北区长塘镇人民政府关于集中组织开展
电动自行车夜查行动的通知
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贯彻全国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专班要求,深入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夜查行动,严格整治违规停放充电、非法改装等突出问题,动员基层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营造强大声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5月下旬至6月中旬,每周一次,集中夜查时间分别为5月27日晚、5月31日晚、6月5日晚、6月12日晚。
二、参加力量
各村、社区要发挥属地安全管理作用,由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牵头,联合消防救援大队、长塘派出所、住建、市场监管等部门,充分发动综合执法队、综治网格等基层力量,共同开展集中夜查行动。
三、重点检查内容
(一)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通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行为。
(二)未落实防火分隔、未配备消防设施器材、未实行车辆分组停放等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建筑架空层,仍作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使用。
(三)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违规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违规“进楼入户”“飞线充电”行为。
(四)自建房、“三合一”、沿街门店、夜间经营使用场所等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行为。
(五)电动自行车擅自改装原厂电气配件、拆改限速、外设蓄电池托架、改造蓄电池槽盒、更换大容量蓄电池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工作要求
(一)发挥召集人义务,精心谋划推动。各村、社区及有关单位部门要发挥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召集人义务,深入居民小区、单位场所开展夜查行动。要提前发布集中夜查行动公告或提示信息,提醒管理使用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居民群众自查自改违法违规行为。要力戒形式主义,夜查行动不搞数据排名、不走过场,注重解决实际问题。
(二)执法和劝导结合,严查突出问题。夜查期间要注意执法和劝导相结合,对群众要以劝导为主,耐心劝导群众主动搬离违规停放在楼内的电动自行车,通过手机播放电动自行车火灾爆炸事故短视频,讲清火灾风险和事故危害,讲清违规停放充电引发事故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争取群众的理解和配合。对拒不履行电动自行车管理责任的有关企业单位,对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飞线充电”行为屡劝不改、屡改屡犯的有关个人,消防、公安派出所和综合执法队将对其依法予以处罚,实现有效震慑。对非法改装问题,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将对其依法从严查处,并倒查改装企业和个人和提供改装部件的第三方。
(三)加强宣传和提示,曝光典型案例。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宣传载体,广泛宣传普及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停放充电和违规改装的火灾危害。对检查发现的突出违法行为、典型执法案例,要组织开展深入性的宣传报道。
柳北区长塘镇人民政府
2024年5月24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柳北区长塘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