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广西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实施办法》(桂组发〔2019〕19号)和柳北区2024审计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安排,柳北区审计局对钢城街道党工委2022年至2023年度的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现根据《柳北区审计局审计报告》(柳北审报〔2024〕3号)要求,现将柳北区钢城街道党工委党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柳北区审计局于2024年6月起,对钢城街道党工委2022年至2023年度的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于8月24日出具《柳北区审计局审计报告》(柳北审报〔2024〕3号),根据审计报告反馈存在问题和意见建议,钢城街道党工委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专题会议,针对存在问题,深入分析原因,制定相应措施,切实抓好存在问题整改。
二、关于反馈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未严格按规定准确核定党员党费计算基数问题。1.2022年,钢城街道环宇社区第一党支部、元宝社区第一党支部未按党员当年年初的工资收入准确核定党费计算基数,造成少收13名党员党费合计526.38元;2.2022年,钢城街道运输社区第一党支部未按正确的“五险一金”比例核定党费计算基数,导致少收3名党员党费合计7.13元。
整改情况:经钢城街道党工委认真审核辖区各党支部党费收取情况,督促各社区按《广西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实施办法》(桂组发〔2019〕19号)准确核定党员交纳党费基数,按规定基数和比例及时足额收缴党费,3个社区2022年少交党费党员已于2024年7月及时补交,补交党费合计542.60元。
(二)关于个别预备党员未按规定及时交纳党费问题。2022年,钢城街道福利社区第一党支部1名党员,于2022年11月28日成为预备党员,截止2023年底应交未交2022年11月及12月党费23.20元。
整改情况:经钢城街道党工委认真审核辖区各党支部党员交纳党费情况,加强各社区对《广西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实施办法》(桂组发〔2019〕19号)的学习和理解,福利社区第一党支部2022年少收党费党员已于2024年7月及时补交党费23.20元。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街道党工委将严格按《广西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实施办法》(桂组发〔2019〕19号)的要求,加大对各社区的日常监管力度,从严从实规范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
一是加强党费业务工作人员培训。把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纳入党务工作者培训内容,做好党费收缴工作,按规定比例及时、足额上缴党费,党费收缴负责人员要严格按规定准确核定党员党费计算基数和比例并及时收缴党费。
二是严格落实党费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党费业务管理与财务管理分开、会计和出纳分设制度,党费财务管理工作指定专人负责。严格按党费管理相关规定单独设立党费银行账户,不同其他费用混在一起,规范党费的财务管理工作,建立会计账簿实行会计核算。
三是加强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相关制度的督促落实。重视建章立制,在建章立制上下功夫,成立党费专项督查小组,每年至少开展两次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督促下级党组织按规定做好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做到党费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确保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规范。
中共柳州市柳北区钢城街道工作委员会
202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