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广西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实施办法》(桂组发〔2019〕19号)和柳北区2024审计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安排,柳北区审计局对2022年至2023年度锦绣街道的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现根据《柳北区审计局审计报告》(柳北审报【2024】3号)要求,柳北区锦绣街道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已进行整改,现把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柳北区审计局于2024年7月起,对锦绣街道党工委2022年至2023年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进行了审计,于8月27日出具《柳北区审计局审计报告》(柳北审报【2024】3号) ,根据审计报告反馈存在问题和意见建议,锦绣街道党工委高度重视,针对存在问题,深入分析原因,制定相应措施,切实抓好存在问题整改。
二、关于反馈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党费收缴方面的问题
问题内容:部分党组织未严格按规定准确核定党员党费计算基数。锦绣街道颐和社区、锦江社区和锦绣社区部分党支部,2022年至2023年期间未按工资金额及“五险一金”扣除比例准确核算党费计算基数,造成少收6名在职党员党费共60元。
整改落实情况:经锦绣街道党工委认真核查辖区各党支部党员上交党费核算基数,督促各社区要按规定准确核定党员交纳党费基数,按规定基数和比例及时足额收缴党费。目前,锦绣街道辖区各党组织已将6名在职党员于2022年至2023年少交的党费总计60元全部补缴。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严格遵循党费相关制度规定。严格按照《广西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实施办法》(桂组发〔2019〕19号)等有关要求,不断强化督促与指导,促使党费收缴、使用以及管理工作更为规范。
(二)持续将党费管理责任机制落实到位。认真贯彻党费管理制度,进一步明晰各级党组织书记与党费管理人员的责任,实现专人专管、统一管理,全力加强党费收缴、使用与管理工作。
(三)持续增强党员缴纳党费的意识。强化党组织与党员的思想教育,提升党员缴纳党费的自觉性;加大对党务工作者在党费收缴、管理以及使用方面的培训力度,提高党费收缴、使用与管理的水平。
(四)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工作的力度。进一步强化对各级党组织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的检查,保证党费收缴、管理规范,使用安全。
中共柳州市柳北区锦绣街道工作委员会
2024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