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欢迎访问广西柳州柳北区人民政府网站!    
柳长街道办事处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2-39121
效力状态:
发文机关:
柳北区柳长街道办事处
成文日期:
2021年06月02日
标题:
柳长办发〔2021〕4号 柳长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柳长街道办事处2021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文字号:
柳长办发〔2021〕4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6月02日
文件下载:
相关解读:

柳长办发〔2021〕4号 柳长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柳长街道办事处2021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 柳北区柳长街道办事处  |   发布日期: 2021-06-02 13:05   


  



各社区、街道各部门:

现将《柳长街道办事处2021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柳北区柳长街道办事处

202162



柳长街道办事处2021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021年柳长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工作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和红线意识,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完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为抓手,以严格安全监管执法、强化风险防控、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基础建设和全社会安全宣传教育为保障,坚持依法治理,着力提升辖区整体安全水平,确保辖区内无安全生产事故,全面完成自治区和柳州市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一、构建安全风险预防控制体系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抓好事故防控措施的落实

推行风险等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深入分析容易发生较大事故的行业领域及关键环节,在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劳动密集型企业和人员密集场所等高风险行业领域,推行风险等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安防工程、防控技术和管理制度的综合作用,构建两道防线,配合其他相关部门做好道路和水上交通、铁路路外等检查工作。

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立足治隐患 、防事故,建立企业重大隐患分级管控制度,完善对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落实对重大隐患的举报奖励制度,建立政府监管与企业自查自报自改互联互通机制。进一步落实政府、部门、企业三方的隐患排查治理责任,把重大隐患排查治理纳入政府核查问责范围,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尽快制定行业企业隐患排查标准,督促企业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形成闭环管理。把隐患排查治理当作重中之重来抓,把隐患当事故对待,严格实施《安全生产法》,依法采取停产、停建等强制措施,督促企业排查治理隐患。按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要求,指导督促各类企业认真执行《安全生产风险公告六条规定》,对隐患实行分级分类、闭环管理。

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能力、应急救援能力和管理信息化建设

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能力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20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加强全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实施方案》(桂政办发〔201592号)要求,加强和规范乡街道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深入开展监管执法机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能力建设。按照“一级管一级、一级抓一级”原则,加快推进安全生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管理,做好预案评审、衔接、宣传教育和演练,提高预案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加强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化建设。实施“互联网+安全生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加快建立街道安全生产综合信息平台,运用物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强化安全生产监测监控、预报预警,提升安全管理数字化、现代化、智能化水平。在高危行业领域和和企业建设一批安全生产信息化示范项目。

进一步提升全民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生产服务意识

进一步提升全民安全生产意识。切实抓好全民安全生产意识提升工作,全面强化新闻发布、舆论引导、事故警示等制度和全媒体、立体化的宣传平台建设,营造依法治安的社会舆论环境。推动安全知识和职业健康知识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提升全民安全素质。以“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为主题,认真组织开展第16个“安全生产月”活动,做好新安全生产法实施周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等集中宣传活动,提高社会安全生产法律意识。督促企业深入开展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加强安全文化建设,深化安全文化企业等创建活动。

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服务意识。围绕稳增长、促改革的要求,继续开展安全生产服务工作,用好、管好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全力支持稳增长项目建设,先服务后监管,先送法后执法,监管寓于服务之中,主动上门为企业做好安全生产监管服务工作。继续推进服务基层、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活动。

强化党工委、办事处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提高各方面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心和主动性

强化各级党委、政府领导责任落实。按照《柳长街道办事处关于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的实施意见》要求,督促辖区企业、相关部门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强化党委总揽全局核心作用及党委部门支持保障职责,进一步细化安全监管职责,真正做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推动安全生产工作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实现安全发展。   

强化部门监管责任落实。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理清危险化学品等重点领域各有关部门的安全监管职责;依法依规界定综合监管和行业监管职责,推动负有安全监管监察职责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研究制定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和权力清单“两张清单”,日常照单监管,失职照单追责,解决安全监管工作职责不清、职责交叉等问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督促有关部门全面梳理安全生产各环节、各领域可能存在的监管盲区和制度漏洞,防止监管缺失。鼓励支持各部门聘请安全生产服务机构或专家参与行业监管,切实提高技术支持保障能力。

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细化落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主体责任。督促推动各类企业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义务,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实现事故隐患自查、自报、自改的闭环管理。强化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建立事故隐患整改不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制定企业全员岗位安全责任指导意见,推动企业建立岗位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加强班组管理、岗位管理和现场管理。推行企业安全状况自评估和政府备案抽检,推动高危行业企业落实安全风险等级管理、安全诚信、安全费用提取等制度。加强对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执法,加大对违法违规问题的处罚力度,选择典型案例在媒体上公开曝光。

加强安全生产法治建设,推动安全生产监管方式、执法方式、考核方式创新

创新安全生产监管方式。加快安全生产法治建设,严格实施《安全生产法》,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强化依法治理、从严治理。推动安全监管工作从侧重行政手段向主要依靠法治手段转变,从重中重后监管向重预防抓治本转变,以严格执法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积极争取将安全监管执法机构纳入行政执法机构,配齐配强执法人员和执法装备。抓紧研究完善油气管道、危险化学品的地方安全监管体制,做到权责明确、运转顺畅。坚持“放管服”相结合,进一步研究改革安全生产行政审批制度,研究落实安全评价、职业卫生评价和检测检验机构管理的相关措施办法。

创新安全生产执法方式。健全完善企业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积极性,支持和参与安全生产监管。推进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充分挖掘社会资源,综合运用法治、经济、科技、行政等多种手段,强化安全综合治理效果。逐步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网格化动态监管机制。编制执法手册,明确执法标准、执法程序、执法方式等,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执法。强化对重点行业、区域和重点时期、事故多发生产经营单位的执法监察。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和“黑名单”制度,运用市场机制推动监管执法工作。

创新安全生产考核方式。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考核机制和办法,加大安全生产在经济社会发展、社会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考核权重,把安全生产指标考核作为经济社会发展、干部选拔任用和单位个人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加强对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职责履行和重点工作部署落实等情况的督促检查考核。建立严格问责制度,做到“一方出事故,多方受教育,一地有隐患,全区受警示”。

、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遏制重特大事故

(一)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

1、全面掌握危险化学品单位重大危险源状况,强化“两重点一重大”安全措施,落实化工管理全要素。

2、重点对辖区内燃气经营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督促整改落实。主要检查燃气经营点的证照是否齐全;存放燃气瓶的地点和数量是否符合规定;销售的燃气瓶是否符合安全规格。

3、重点治理辖区内的重点路段、人口密集区、大型小区、城乡结合部经营存储燃气行为。以辖区的重点路段、人口密集区、大型小区、城乡结合部经营存储燃气行为为重点,继续深入开展燃气安全专项巡查整治工作。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燃气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规定,对存在燃气安全隐患的地点进行查处;对无证经营燃气的黑窝点、违规存放液化气瓶的黑仓库(中转站)将进行严厉打击取缔,消除安全隐患。

4、重点打击个人擅自充装液化气行为。个人擅自充装液化气,损害消费者权益和危及公共安全,在日常巡查中一旦发现要立即上报。

5、无证经营行为,不仅脱离了相关部门的监管,难以安全有效经营,而且还扰乱液化石油气市场的秩序,侵犯了合法经营者的利益。在日常巡查中一旦发现要立即上报。

6、对燃气用户及相关单位和个人违法使用燃气及燃气设施,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使用、储存燃气行为加以监管,对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从事损坏燃气设施,如:倾倒、排放腐蚀性物质,擅自在燃气管道安全保护范围内进行挖沟渠、打桩、顶进、挖坑取土等施工作业行为,在日常巡查中一旦发现要立即上报。

(二)深化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

结合辖区实际,组织人员深入零售经营点,扎实开展烟花爆竹旺季安全大检查,加大对烟花爆竹检查和巡查力度。严查零售点违反“两关闭、三严禁”:坚决关闭“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零售点,坚决关闭与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建筑物安全距离不足、集中连片经营、在超市内销售、未按规定专店销售的零售点。严禁零售点销售超标、违禁、专业燃放累产品或非法产品;严禁零售点在许可证载明的经营场所外存放烟花爆竹;严禁零售点超许可证载明限量存放烟花爆竹。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当场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督促经营单位及时落实整改。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责令企业立即停止经营活动进行整改。对落实整改不到位或不落实整改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给予经济处罚。

(三)深化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

抓好石材、陶瓷、水泥企业粉尘危害专项治理,淘汰工艺落后、粉尘危害严重的企业,控制尘肺病危害。重点抓好陶瓷制造企业专项治理行动。

(四)深化人员密集场所专项整治

专项整治的范围

1、影剧院、舞厅、卡拉OK厅、游乐厅、桑拿浴室等公共娱乐场所;

2、客房数在50间以上的旅馆、宾馆、饭店和就餐超过200座的营业性餐馆;

3、总建筑面积超过3000平方米的商场、集贸市场;

4、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

5、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员工集体宿舍;

6、网吧;

7、中小学校、幼儿园和大中专院校;

8、大型展览馆、体育场馆,20层以上的写字楼;

9、全市有消防设施的建筑,重点是高层、地下公共建筑和其他设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筑。

10、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在建工地,重点是国家级、自治区级重点工程的施工工地,高层及地下建筑、使用易燃可燃外墙保温材料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临时活动板房住宿人员超过30人的施工工地。

(五)深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

专项整治内容

1、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级行业标准情况。

2、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取得相应资质及安全管理人员的执证情况。

3、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和落实情况。

4、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情况。

5、特种设备使用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情况。

6、支持模板及临边临口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

7、施工项目在当地政府安监部门备案情况。

8、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和演练情况。

(六)深化校园周边安全专项整治

各社区对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及周边存在的交通安全、建筑物安全、消防安全等方面进行排查。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责令限期整改纠正,形成检查文书,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大力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提高驾驭新常态下安全监管的能力水平

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加大基层监管人员业务轮训力度,增强基本理论、法律法规、监管执法知识的掌握和运用能力,进一步提高专业化水平。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要求,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认真整改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巡视发现的问题,努力建设一支能抵御诱惑、守住职责、严格执法、敢于担当、善抓落实的监管执法队伍,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八、经费保障

安全生产工作经费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用


柳长街道党政办公室 202162日印发

  


  
     

主办单位: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柳北区政务网络服务中心
地址:柳州市柳北区胜利路12-8号
邮编:545002 网站技术维护电话:0772-2538003
网站标识码:450205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