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社区、相关部门单位:
为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工作,建立精神卫生综合管理与部门协调工作机制,按照柳北区卫健局工作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现就建立我街道精神卫生综合管理与部门协调工作机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为全面推进我街道平安建设,创新社会管理工作,加强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工作的统筹协调,成立胜利街道办事处精神卫生综合管理与部门协调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办事处主任谢玉程担任,副组长由办事处副主任郭英担任,成员由综治、公安、民政,司法、残联、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等部门组成,办公室设在卫计办,负责牵头精神卫生综合管理与部门协调工作小组的日常组织协调,落实工作任务、上报工作信息等工作。
二、加强组织建设,完善工作机制
完善工作小组运行机制,卫计办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各负其责,分工配合,共同解决突出问题,在工作中按照“边运行边完善”的原则,针对运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解决方案,不断健全各项工作制度等,使工作小组各项工作实现规范化运行通过例会,信息简报,调研考察等多种方式,为日常工作开展提供有力抓手,通过工作交流,座谈研讨等多种形式加强各成员单位之间的沟通联络,及时掌握工作情况,并就重大问题达成共识,要通过日常抽查、重点督查、年终检查等多种形式,积极推动工作落实,维护地区和谐稳定。
三、工作制度
精神卫生综合管理与部门协调工作机制建设以联席会议制度为纽带,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主要包括定期例会制度,信息报告制度和联络员制度。
(一)例会制度
工作小组每年组织召开一次全体会议,总结本年度工作开展情况,研究部署下一年度工作。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例会,通报相关部门工作开展情况,协调解决在精神卫生防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重大安全保卫活动前,临时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采取常规措施,部署开展工作。
(二)信息报告制度
各成员单位及时向工作小组报送工作动态,工作措施、存在问题及建议等相关信息。各成员单位应于每年年末向工作小组办公室报送本单位年度工作情况、重要经验、需要解决重点问题以及工作建设和意见。
(三)联络员制度
各成员单位明确一名工作人员担任联络员,负责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的制定,开展日常工作,定期报送工作信息、撰写工作总结等,发挥好本单位与工作小组之间的联络、沟通。
胜利街道办事处
2020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