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份,柳北区审计局对沙塘镇党费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全面审计,根据《柳北区2020年度党费收缴使用管理情况审计报告》(柳北审报[2021]7号)中提出的“党费使用不符合规定范围”、“未按规定在党费科目统一核算包括下级党组织上缴党费的党费”方面的问题,我镇再次进行自审并加以整改,整改汇报如下:
一、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问题一:2020年10月份沙塘镇党委使用返回党费2,352元征订《柳州晚报》14份,《柳州晚报》未在《关于使用党费订阅党报党刊的工作提醒》的附件《党报党刊参考目录》内,未列入党报党刊征订范围。不符合《广西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实施办法》(桂组发〔2019〕19号)第二十五条及《关于使用党费订阅党报党刊的工作提醒》的有关规定。
整改措施:2021年10月在审计期间,审计提出后,沙塘镇党委立即通过调账处理将资金退回返还党费科目。
问题二:沙塘镇党委2020年沙塘镇党委收入党费合计79,498.5元(其中2019年第四季度党费14,340.1元,2020年全年党费65,158.4元),上缴党费32,118.1元,均通过单位往来款进行核算。2020年末单位往来款(党费)科目余额33,040.3元。不符合区委组织部2020年6月下发的通知要求“各镇、街道党(工)委在本级基本账户中设置党费项目,将返回党费、本级留存党费、春节“七一”使用党费慰问困难党员经费及区委组织部下拨的其他党费等属于党费的费用在一个项目内核算,不得同其他费用混在一起”的规定。
整改措施:2021年10月在审计期间,审计提出后,沙塘镇党委立即做了调账处理,10月份已完成。
二、分析问题成因
因我镇相关工作人员对党费使用规定范围的理解有偏差,对党费管理相关规定理解不到位,因此造成以上问题的产生。
下一步,沙塘镇党委将进一步组织相关人员,加强对党费使用规定范围的学习和理解,严格按党费使用规定范围使用;加强党费管理,按规定在党费科目统一核算包括上级党组织上缴党费、返回党费、本级留存党费、上级下拨专项党费的所有党费,谨防以上问题再次发生。
中共柳北区沙塘镇委员会
2022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