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柳北区
沙塘镇人民政府文件
柳北沙政发〔2023〕2号
关于印发《沙塘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机关有关部门、辖区有关单位:
经同意,现将《沙塘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贯彻执行。
柳北区沙塘镇人民政府
2023年5月6日
沙塘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工作方案
为有效化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保护农民土地承包权益,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促进我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和现代农业发展,促进我镇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工作规范>的通知》、《自治区农业厅 自治区司法厅 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全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工作意见的通知》、《广西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试点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明确2021—2022年全区农村土地承包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柳北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稳定家庭承包关系,并保持长久不变,是党的农村土地政策的基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工作,是依法公正及时有效解决纠纷、维护农村土地承包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关系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度的稳定和完善,关系到农业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村社会的稳定。
二、调解内容
调解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包括:
(一)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发生的纠纷;
(二)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等流转发生的纠纷;
(三)因收回、调整承包地发生的纠纷;
(四)因确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发生的纠纷;
(五)因侵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发生的纠纷;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
因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及其补偿发生的纠纷,不属于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室的受理范围,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者诉讼等方式解决。
三、机构设置
(一)镇机构设置
设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室,由镇人民政府领导,接受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委员会的业务指导。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室由分管领导和沙塘司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部门负责人、村经济组织负责人等组成,调解室主任由分管领导兼任,副主任由司法所所长兼任,调解室挂靠在沙塘司法所,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负责辖区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日常事务。
(二)村级机构设置
各村要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小组,由村“两委”、村民小组组长等相关人员组成,负责本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工作。
四、制定工作职责
(一)镇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室的主要职责:
1.依照法律规定的原则和程序,调处本镇范围内的土地承包纠纷,并回访检查当事人执行调解协议情况,督促当事人认真履行调解协议。
2.积极开展土地承包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
3.建立必要的工作制度,做好调解登记、档案管理和分析统计工作。
(二)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小组的工作职责:
1.依照法律规定的原则和程序,调处本村范围内的土地承包纠纷,并回访检查当事人执行调解协议情况,督促当事人认真履行调解协议。
2.积极开展土地承包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
3.建立必要的工作制度,做好调解登记、档案管理和分析统计工作。
五、建立调解制度
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室要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区指导意见,建立健全工作规则和管理制度,指导村级健全调解机制。对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处理,实行村、镇逐级调解,先调解后仲裁,三级联动的工作制度。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先由村调解小组进行调解;村调解不成的,由镇调解室再进行调解。村、镇调解结果应当形成书面调解材料。村、镇两级调解不成或当事人不愿意调解的,当事人可向区级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仲裁。
六、做好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相关部门应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真正把这项工作摆上农业农村工作的重要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具体落实。
(二)健全工作机制。镇各职能部门要明确责任人,确保落实到位。要采取切实可行措施,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具体困难和问题,支持纠纷调解室依法独立、公平、公平地开展调解工作。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沙塘司法所、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此昂积案建设综合服务中心等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密切配合,提供保障,加强调解案件的受理和调解工作指导,确保调解工作的规范性和调解结果的权威性。
(三)加强宣传培训。要通过会议、宣传栏、广播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调解仲裁程序和相关要求,引导农民群众依法享有和维护承包经营权利,从根本减少纠纷、减少上访。加强对调解员的业务培训,提高他们的调解水平,更好地开展调解工作。
(四)加强督查制度。为了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工作落到实处,纠纷调解室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会议,符合规定情形时,纠纷调解室主任或副主作主持如开临时会议,研究讨论纠纷调解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提出整改完善的意见和建议,以确保工作推进到位。
附件:柳北区沙塘镇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室成员名单
附件
沙塘镇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室成员名单
主 任:张 兵 镇党委委员、政府副镇长
副主任:蒋兰芳 沙塘司法所所长
委 员:周大强 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容 英 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妇联主席
庞 波 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潘 俊 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汤 莉 沙塘司法所工作人员
覃开虎 上垌村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主任
熊伟刚 杨柳村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主任
龙海斌 郭村村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主任
兰克泉 垦村村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主任
罗奇斌 沙塘村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主任
陈业良 三合村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主任
张志怀 古灵村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主任
周顺忠 江湾村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主任
梁国荣 洛沙村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主任
李 贵 龙卜村党总支部书记
纠纷调解室下设办公室,负责辖区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日常事务,办公室设在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经管)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容英,办公室电话:2710930。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沙塘镇党政办公室 2023年5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