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柳北区
沙塘镇人民政府文件
柳北沙政发〔2023〕3号
关于印发《沙塘镇关于2023年螺蛳粉原材料
项目验收奖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机关有关部门、辖区有关单位:
经同意,现将《沙塘镇关于2023年螺蛳粉原材料
项目验收奖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贯彻执行。
柳北区沙塘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15日
沙塘镇关于2023年螺蛳粉原材料
项目验收奖补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推动柳州螺蛳粉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工作要求,积极推进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用于柳州螺蛳粉原材料基地建设,根据《柳北区农业农村局 柳北区乡村振兴局 柳北区自然资源局和柳北区财政局关于加强2023年柳州螺蛳粉原材料基地建设的指导意见》(柳北农发〔2023〕16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高效整合柳州市、柳北区财政街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推动柳州螺蛳粉产业高质量发展。积极创建和打造一批竹笋、木耳、豆角、螺蛳种养基地;扶持螺蛳粉原材料初加工,提升螺蛳粉原材料加工能力;鼓励脱贫户、监测对象、一般农户、村集体和新型经营主体参与螺蛳粉产业发展,不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二、成立工作小组
为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通力协作,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高质高效实施推进,特成立沙塘镇加快推进柳州螺蛳粉高质量发展验收工作领导小组,主要成员如下:
组 长:蒙玉园 镇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
副组长:张 兵 镇党委委员、政府副镇长
颜川力 镇政府副镇长、工会主席
蔡舒弘 镇政府副镇长
成 员:范文雄 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卢 旋 镇财政所所长
周顺发 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韦志人 镇林业站站长
周大强 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李景润 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事业单位编制工作人员
韦宗府 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事业单位编制工作人员
莫学泉 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事业单位编制工作人员
覃德富 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事业单位编制工作人员
罗奇斌 沙塘村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主任
龙海斌 郭村村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主任
兰克泉 垦村村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主任
熊伟刚 杨柳村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主任
梁国荣 洛沙村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主任
张志怀 古灵村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主任
周顺忠 江湾村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主任
覃开虎 上垌村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主任
陈业良 三合村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主任
李 贵 龙卜村党总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办公室,设在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由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周大强担任。办公室负责文件处理、上传下达,拟订计划和方案,做好总结和汇报;核查人员的联系、接、送;筹备领导小组有关会议、落实领导小组会议议定事项或领导小组领导同志指示、批示事项等工作。
三、主要职责
1、落实有关政策要求,主导沙塘镇螺蛳粉原材料产业项目验收工作。(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镇林业站)
2、核实经营主体或农户的用地手续是否完善、是否存在设施农用地改建扩建、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以及是否存在国土各类卫片图斑查处范围,并签署书面意见至沙塘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作为螺蛳粉原材料产业奖补申报依据。(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
3、核实是否位于征地范围内、是否在已征地范围内的建筑物或农业设施开展螺蛳粉原材料生产,如有相关情况需提供用地协议或证明。(镇征地拆迁指挥部办公室)
4、各村收集经营主体或农户填写的沙塘镇螺蛳粉原材料产业申请表,之后组织人员到项目所在地核查,核查属实后村委根据沙塘镇螺蛳粉原材料产业申请表进行村级公示3天,无异议后提交相关材料至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审核,审查合格后申请镇级验收。(各村)
5、沙塘镇螺蛳粉原材料产业核查工作领导小组收到村级申请材料后,组织人员到项目所在地进行现场核查,核查属实后进行镇级公示5天,无异议后报柳北区乡村振兴局提请抽验。(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镇林业站)
6、负责沙塘镇螺蛳粉原材料产业项目完成转资工作。(镇财政所)
7、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四、奖补要求、标准
(一)奖补对象
脱贫户、监测对象、一般农户、村集体和新型经营主体。
(二)奖补规模、内容、方式及标准
1.基地建设补助。产业发展形式以基地建设为主,脱贫户、监测对象自主发展;脱贫户、监测对象、一般农户参与新型经营主体联农带农发展;新型经营主体流转土地发展三种模式。
对加工型豆角、竹笋等螺蛳粉原材料基地相对集中连片100亩以上、螺蛳相对集中连片50亩以上的,参照桂乡村指办发〔2022〕43号文件中附件1特色产业项目分类奖补标准,按加工型豆角900元/亩、麻竹笋900元/亩、螺蛳主养1200元/亩、螺蛳套养500元/亩进行奖补。对农户种植木耳1万棒以上的,按1.5元/棒进行奖补,单个对象奖补金额不超过15万元;对新型经营主体种植木耳10万棒以上的,按1.5元/棒进行奖补,单个对象奖补金额不超过 100 万元。
补助要求如下:
获得“三品一标”认证的螺蛳粉原材料产品,必须按照认证标准进行生产。未获得“三品一标”认证的螺蛳粉原材料产品,应按照相应的种植养殖标准进行生产,未出现质量安全问题的方可申领补助。
(1)加工型豆角:保持常规种植有效株数 85%以上,管理正常少杂草,无严重病虫害,植株生长正常。验收时成活率达90%。
(2)麻竹笋:在林地上进行麻竹造林,亩植28—42株,管理正常少杂灌杂草,无严重病虫害,植株生长正常。验收时成活率达85%以上。
(3)螺蛳:支持稻(藕)田套养和池塘主养。养殖基地具备螺蛳养殖条件,对套养基地稻(藕)田田基进行清理、修缮,确保稻(藕)田保水性优良,水稻(藕)面积占比达到90%以上,每亩投放螺种50公斤以上,池塘主养每亩投放螺种100 公斤以上。保持常规养殖有效投放量85%以上,少杂草杂物、正常养殖管理。验收时成活率达 90%。
(4)木耳:种植后,开始收获产品。管理正常,无严重病害。验收时成活率达90%。
2.对经营主体补助。申请补贴的经营主体必须完善用地手续,没有办理用地手续的不予申请。根据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27号文,凡在该文件出台之前的已经建成的农业设施,在没有改建、扩建的,且土地地类现状已经变更为设施农业用地的可视为手续合法,可申请相关补贴。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进行核实,经营主体或农户的用地手续是否完善、是否存在设施农用地改建扩建、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以及是否存在国土各类卫片图斑查处范围,并提供书面情况说明至沙塘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作为螺蛳粉原材料产业奖补申报依据;镇征地拆迁指挥部办公室需核实是否位于征地范围内情况以及是否在已征地范围内的建筑物或农业设施开展螺蛳粉原材料生产,如有相关情况需提供用地协议或证明;存在上述情况不予奖补。
通过上述以奖代补方式,支持经营主体实施螺蛳粉原材料相关产业项目,运营期间要求带动脱贫户并签订带动协议,带动方式有股份合作、合作经营、委托经营、返包、土地流转、租赁设施设备、订单生产、保价回收、提供务工岗位、技术培训指导等。
3.项目要求公开公示。
(三)奖补期限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四)申请验收流程
1、经营主体或农户向乡镇提出项目验收申请,填写申请表;
2、镇人民政府组成验收组开展验收,验收合格后,公示5天;
3、完成镇一级验收后,柳北区进行随机抽验;
4、抽验合格后,区级公示5天;
4、公示期满无异议报区分管领导审批后拨付款到相应奖补对象。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柳州螺蛳粉产业发展重要讲话精神和市领导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对螺蛳粉原材料基地建设的领导,统筹推进原料基地创建各项工作。各部门、各村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分工,强化协作,健全机制,形成合力。
(二)加强监督指导
加强螺蛳粉原材料的质量安全监管,积极引导和支持螺蛳粉原材料生产企业开展产品“三品一标”认证,加大基地投入品管控力度,控制农药、化肥使用,推行投入品使用减量化行动,宣传绿色环保理念,推广安全有效的农药和有机生物肥料。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及时查处使用禁、限用农药行为和农药、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三)加强示范带动
强化示范引领,大力培育专业大户、家庭农场、村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引导企业与种养基地签订协议。通过示范带动,进一步规范种植养殖技术,带动螺蛳粉原材料基地高质量发展。
(四)加强联农带农机制
使用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扶持的项目,要建立联农带农机制,有效发挥帮扶项目资金对农户特别是脱贫户、监测对象的带动作用。项目经营主体要落实联农带农责任,做到应带尽带,采取多种方式带动农户受益。提升经营主体发展水平,支持经营主体带动脱贫户开展螺蛳粉原材料规模化种植和养殖,提供技术支持、生产托管等全方位服务,提升农业服务规模。
(五)加强宣传培训
加强螺蛳粉种植养殖原材料生产、“三品一标”认证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的宣传培训,充分运用标语、展板、宣传彩图、新媒体等方式,在生产基地、农村主要路口、村委、连锁超市、综合农贸市场等重点区域宣传。开展“送科技下乡”、“科技入户”等技术培训活动,提升螺蛳粉原料种养水平。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沙塘镇党政办公室 2023年3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