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儒办发〔2024〕2号
柳北区人民政府雅儒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柳北区雅儒街道固定资产采购办法》的通知
各社区、机关各部门:
根据工作需要,现将《柳北区雅儒街道固定资产采购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柳北区人民政府雅儒街道办事处
2024年5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柳北区雅儒街道固定资产采购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本街道固定资产采购管理,促进资产合理、有效、节约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柳北区财政局《关于规范政府采购相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结合本街道实际工作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街道本级固定资产的采购,由党政办公室负责,使用部门负责申请采购、使用、保管,财务负责资产账务管理。列入本街道采购的固定资产以上级规定的范围为准。
第三条 固定资产的采购实行先有预算、按需购置、严格审批、规范采购、及时登记的原则。
(一)各部门根据街道办事处的事业发展规划,将来年需购置的固定资产编入预算,于当年11月中旬报财务填写柳北区《政府采购预算》表统一上报柳北区财政局。未编入预算的,原则上不予购置,如有特殊情况,按照《关于规范政府采购相关事项的通知》有关规定,履行相关预算调整手续。
(二)固定资产采购要求实行“先报废,后申请”原则,资产使用部门申请更换的原固定资产尚未完成报废手续前,禁止购买相同功用的新固定资产。
(三)使用部门采购固定资产时,需填写《柳北区政府采购计划单》(附件1),报党政办公室、财务审核后,经分管领导同意,报街道办事处主任审批。
(四)采购固定资产金额在单价10000元以上(含10000元)、批量采购10000元以上(含10000元)的,需经党工委会议讨论通过后实施采购。
(五)党政办公室根据按程序审批后的《柳北区政府采购计划单》按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办理。未填写《柳北区政府采购计划单》的,原则上不得采购。如特殊情况经上级批准方可进行采购。
第四条 党政办公室按程序完成固定资产的采购后,由接收部门负责同志进行验收合格后签字,并填写《雅儒街道固定资产接收表》(附件2),经党政办公室审核备案后,交由财务登记入账。
第五条 接受慰问、捐赠、无偿转让或调拨的固定资产超过1000元以上的(含1000元),接收部门需向捐赠、转让或调出单位索取调拨单或有关凭证。如捐赠、转让或调出单位未提供的,应由接收单位填写《雅儒街道固定资产接收表》(附件2),经党政办审核备案后,交由财务登记入账。
第六条 加强街道和社区采购人员、财务人员的学习培训,接受柳北区采购办业务指导。各社区的固定资产政府采购参照街道本办法和《柳北区雅儒街道本级及社区财务管理规定》有关条款执行。
第七条 本办法自2024年6月1日起实施,与上级有关制度规定不符的,以上级有关制度规定为准。
附件1
柳北区政府采购计划单
采购单位(盖章 ) 年 月 日 联系人: 联系电话(手机):
采购单位填写 | 采购单位填写 | |||||||
品目名称 | 参考品牌、型号或技术参数 | 数量 | 市场参考 单价(元) | 总价(元) | 1、由本年度预算经费 开支 元; 2、由本单位自筹资金开支 元; 3、本单位现在人员 人,实有通用办公设施 台,办公室间数 ,办公室 面积(单间) 平方米; 拟从 列支。 街道资产管理员审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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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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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办复核: | ||
| 采购管理部门填写 | 财 政 部 门 审 核 意 见 | ||||||
采购执行情况 采购方式: 采购编号: 招标机构: 组织日期: 督 办 人: (盖 章)
| 街道财务部门审核意见: 国库中心审核意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采购办: 局领导: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
盖 章
年 月 日 | ||||||||
附件2
雅儒街道固定资产接收表
固定资产编号 | 固定资产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元) | 金额(元) | 购置(进账)日期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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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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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接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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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办公室 意见 |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 固 财务室 意见 | (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 |||||
调出单位领导 意见 |
((单位盖章)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 调入单位领导 意见 | ( ((单位盖章)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 |||||
接收部门 | ( (盖章) 签接收日期: 年 月 日 | 使接收人
| ( (签字):
接收日期: 年 月 日 | |||||
注:本表一式三份,调出单位、调入单位、财务办公室各一份。
雅儒街道党政办公室 2024年5月28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