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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儒街道办事处

雅儒办发〔2024〕1号 关于印发《2024年雅儒街道防范中小学生溺水工作应急预案》的通知

来源: 柳北区雅儒街道办事处  |   发布日期: 2024-03-01 16:00   

雅儒办发〔2024〕1号

柳北区人民政府雅儒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2024年雅儒街道防范中小学生

溺水工作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社区、机关各部门:

根据工作需要,现将《2024年雅儒街道防范中小学生溺水工作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柳北区人民政府雅儒街道办事处

                 2024年3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4年雅儒街道防范中小学生溺水工作

应急预案

为有效防止溺水安全事故的发生,及时处置辖区内发生的中小学生溺水事故,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提高救援效率,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稳定发展,制定本预案。

一、辖区概况

我街道管辖10个社区,其中5个社区沿河,风险水域7个,其中高风险4个,中风险2个,低风险1个,街道辖区内可能发生溺水事故的主要区域为柳江河沿滨江西路约2.7公里。溺水事故多发生在夏季,炎热天气持续时间长,有对天然水域不熟悉的学生玩水和游泳,容易发生溺水事故。

二、组织指挥体系

雅儒街道设立防溺水工作领导小组,由街道党工委书记和办事处主任任组长,社区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指导和督促辖区防溺水宣传、巡查和家访工作,制定溺水事故预案,开展溺水事故协调和处置工作。

调整防溺水工作领导小组:

长:周何玲 街道党工委书记、人大工委主任

韦芳艳街道党工委委员、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卢丽丽街道党工委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统战委员

蔡卫红街道党工委委员、人大工委副主任

甘翔宇街道党工委委员、政法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武装部部长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司法所所长

李友良街道党工委委员、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副主任

杨冬梅街道党工委委员、党群服务中心主任

街道党工委委员、综合治理中心主任

员:黄晓婷金葫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王淑民盛庭苑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柯婵珍雅莲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雅儒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怡江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黄春燕半岛花园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黄美琼广雅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王小月弘雅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广跃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刘广燕富康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杨迎久街道卫健办主任

街道团工委书记

覃庆华 街道民政助理、妇联主席

王昭媛街道宣传办工作人员

石小燕街道应急办工作人员

覃海龙街道河长办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杨冬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蒙慧卉同志具体负责日常事务。

三、防溺水各单位责任

(一)各社区:

1.各社区书记要高度重视中小学生防溺水工作,专门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平时要亲自到辖区水域处查看,按照街道关于防溺水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落实,确保宣传到位,措施到位。

2.社区范围内的风险水域点醒目位置必须设置“一圈一杆一绳一警示牌”等安全设施;要悬挂防溺水安全横幅或标语,宣传防溺水安全知识;水域面积较大、或有多个入口的要设置多个警示牌;要定期检查安全设施,发现损坏遗失马上更换补齐;要落实每天“一日三巡”制度,每天做好巡查记录。

(二)学校:

1.按照教育局要求,建立预防学生溺水工作网络体系。

2.经常性上安全教育课。

3.对重点关爱学生、家长入户进行防溺水安全教育。

(三)其他责任部门:

1.党政办:做好24小时值班安排以及紧急事件报送。

2.宣传办:及时掌握溺水事故引发的舆论动向,及时上报柳北区网信办;发现并预警负面舆情,防止谣言和虚假信息的传播,维护社会稳定。

3.应急办:做好各社区、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的宣传、警示和防护工作,将预防学生溺水工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督查各社区、企事业单位预防学生溺水工作措施的落实。

4.河长办:充分发挥“河长制+网格化”防溺水双联动优势,将河长制常态化巡河、网格化管理与防溺水工作紧密结合,全面系统排查街道域内河流危险地带水域情况,防范未成年人私自下河入库野泳、嬉水等行为,做到巡河与防溺水巡查“两不误”。

5.卫健办:组织水域巡查员学习掌握急救方法和其他安全救护措施,避免因延误而产生不利因素;配合做好预防溺水、救人自救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6.妇联:组织开展各种形式宣传教育活动,针对各类人员特别是外来务工子女和留守儿童加强宣传教育。

7.团工委:组建预防溺水青年志愿者服务队伍,暑期期间,组织开展日常巡逻劝导活动;联合有关部门,广泛参与“织密织牢防学生溺水安全防护网”为主题的相关专题宣传。

8.派出所:配合高风险水域必要的技防措施,加强治安巡查;配合开展学生溺水事故救援工作,维护好现场治安秩序。

四、溺水事故处置流程

(一)发现机制

1.最早发现溺水事件的人员应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警,然后向街道应急值班室报告;一旦出现溺水伤亡事件,街道党政办要及时、如实将有关情况上报区委办、区政府办。

2.接到报警电话后,街道分管领导或值班领导应迅速赶往事故现场。根据事故状态和程度作出相应的应急决定,同时展开积极的救援方法,保证救援工作的及时性。

3.做好事故现场安全管理,避免由于混乱造成系列不安全事故发生,相应社区配合公安部门或水上救援队对事故现场采取必要的组织措施,保障救援工作的有效性。

4.迅速查明溺水事故发生的原因及过程。

5.经过现场采取急救措施,有关人员配合医务人员将伤者送往医院,做进一步的救护和观察直至结束。

6.当事故控制后,组成相关人员参加的事故调查组。做好事故原因的调查上报和防范措施的制定。

(二)报告机制

1.迅速。应在第一时间口头报告,不得延报。街道办15分钟内口头汇报区委、区政府办。

2.准确。信息内容要客观详实,不得主观臆断,不得漏报、瞒报、谎报。

(三)先期处置

1.第一时间救援。发生溺水事故后,最早发现溺水事故的人员应立即拨打110、120或其他急救电话,同时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设法营救。

2.现场应急处置。第一时间赶往事故现场开展应急处置工作,采取积极果断措施、动用一切可利用的器材对溺水者进行营救;与相关部门紧密合作,共同处理好事件应急行动;按要求上报信息。

(四)善后处置

确认溺水者信息,第一时间通知学校及溺水者家长。迅速维护现场秩序,及时疏散围观人员,避免因混乱造成其他事件。溺水现场的救援结束后,应协助相关派出所或其他有关部门调查溺水原因,并报告城区防溺水工作领导小组;如发现溺水者危重或死亡,必须立即如实向领导小组报告情况,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五、事故处理及应急预案取消

1.现场人员应配合医疗人员做好受伤人员的紧急救护工作,做好现场的保护、拍照、事故调查等善后工作。

2.做好伤者或死者家属安抚工作。

3.事故处理工作完毕后,应急行动也宣告结束。

六、监督管理

1.培训演练

参加应急处置的部门、社区,定期进行预案演练。演练结束后进行总结,对此预案提出修改意见。

2.宣传教育

按照街道防溺水领导小组统一部署,组织对本预案的宣传和培训工作。定期举办培训班,对部门、社区有关人员进行宣传、培训。

3.监督与奖惩

在事故应急救援中涌现的先进人物和积极支持、宣传防溺水工作、参加演练的有功人员,予以通报表扬。对在应急救援中,响应迟缓、处置不利和工作推诿的单位提出批评,责任人按有关考核规定予以处理。

4.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雅儒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本预案的修订根据上级要求或人员变动、演练、响应等需要适时更新。

雅儒街道党政办公室                 2024年3月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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