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北教基字〔2024〕 29 号
柳北区教育局关于下达2024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中央和自治区资金的通知的通知
各幼儿园:
根据柳州市《关于下达2024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中央和自治区资金预算的通知》(柳财预追〔2024〕16号)的文件精神,现提出如下要求,请各园一并贯彻落实。
一、2024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中央和自治区资金,是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创新体制机制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桂政办发〔2014〕34号)有关规定,继续对自治区认定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给予生均补助。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教规范〔2022〕5号)规定,自治区建立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补助机制,通过奖励和扶持政策,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兴办幼儿园,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奖补资金主要用于支付教职工社会保险、园舍租金、补充保教和生活设施设备、校舍维修改造等,不得用于发放人员工资和福利,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盈利性投资、融资活动等。各幼儿园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不得出现“一方面享受国家补贴,一方面收取高额费用”“为了享受高额补贴,而盲目扩招,造成超大班额现象”的不合理办园行为。
柳北区财政局和教育局健全奖补资金管理工作监督机制,加强对幼儿园奖补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的监督,对虚报、挪用、挤占、冒领专项资金等行为,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请于2024年12月29日前(星期五)将《2024年自治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奖补资金使用情况表》(附件1)及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复印件纸质版(加盖公章)报送至我局基础教育办公室(311室)。
附件:1.2024年自治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奖补资金使用情况表(柳北区)
2.2024年自治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奖补资金使用佐证材料目录
3.封面(模板)
4.公示通知(模板)
柳北区教育局
2024年9月11日
柳北区教育局办公室 2024年9月11日印发 |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