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北教基字〔2024〕1号
关于转发柳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全市学校
期末及2024年寒假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
现将柳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全市学校期末及2024年寒假工作的通知》转发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切实做好学期期末工作
各校要认真做好本学期期末的各项工作及安排好寒假工作。认真完成教学计划,科学全面评价学生。要切实抓好考风考纪,严格试卷保密工作,树立良好校风教风学风。考试结果不排名、不公布。坚持以鼓励为主,客观公正评价学生,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做好学期总结分析及家访工作。学校要召开学期总结工作会,针对性地加强教师教学指导和培训,并制定新学期教育教学工作计划。
二、做好师生健康教育和校园卫生工作
寒假是人员流动和聚集造成传染病流行的高风险时期,各学校在放假前通过多形式多渠道方式开展传染病防治、科学防护知识健康教育和校园爱国卫生运动等活动,牢固树立“个人是自我健康第一责任人”意识,师生外出游玩和探亲访友时做好个人防护。利用寒假,组织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教育活动。
三、积极推进家校社协同育人
各校要紧密结合本地本校实际,深化家校社协同育人的具体措施和可操作性的办法,着力完善“学校积极主导、家庭主动尽责、社会有效支持”的协同育人机制。要教育引导家长切实履行好家庭教育主体责任,帮助家长掌握正确家庭教育方法,更加关注孩子的行为习惯和身心健康,构建和谐和睦的家庭关系。
四、认真落实“双减”政策要求
各校要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辖区中小学校(包括民办中小学)一律不得在寒假期间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学生集体到校或通过网络上课、补课或统一组织自习,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组织学生参加各类辅导培训班,禁止学校联合或将校舍租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开办补习班、培训班,防止给学生造成过重的学业负担和心理压力。
学校要通过《致学生家长一封信》等形式,教育引导广大家 长全面准确理解“双减”政策要求,寒假期间不送孩子到校外培训机构参加学科类培训(含在职教师、培训机构从业教师、自由职业者违规开展的地下培训)。鼓励孩子利用假期时间广泛阅读、锻炼身体、培养兴趣、传承文化、孝亲敬老、劳动实践。
五、科学安排学生寒假生活
学校要科学指导学生合理安排好假期生活。要加强对学生的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进一步落实落细中小学生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健康等“五项管理”工作要求,合理设计促进学生近视防控和“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寒假实践活动。
六、强化学生安全教育和校园安全管理
要全面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提醒,要结合冬春季节和节假日特点,加强出行交通、用火用电、防范一氧化碳中毒、燃放烟花爆 竹、防诈骗等安全教育提醒。各学校放假前要通过学校安全教育平台组织开展2024年中小学生(幼儿)“平安寒假”专项活动。全面排查校园安全风险隐患,持续深化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和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抓好校园消防安全管理。学校要加强学生假期离校安全教育,在假期要落实校园值班巡查工作要求,确保校园财产及人身安全。
七、加强特殊群体学生关爱和控辍保学工作
要切实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残疾学生、留守儿童、困境 儿童等关心关爱工作。要持续发力巩固控辍保学成果,组织开展千师入万户寒假“大家访”活动。充分利用寒假时间,对不稳定学生开展至少1次联合大劝返、大家访工作,坚决防止辍学反弹反复,确保脱贫户家庭、监测对象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全部返校入学,其他适龄儿童少年“应入尽入”。
八、精心安排教师寒假生活
要结合实际精心安排好教师的寒假生活,在确保教师休息的同时,合理安排好教师的理论学习与业务进修,持续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不断提高教师师德修养及业务水平,促进教师健康成长。寒假期间,各校要切实加强教师管理,严禁学校教师参与校外培训行为,中小学在职教师(含教研机构在职人员)不得举办或参与校外培训班,不得在校外培训机构兼职,不得从事有偿补课,不得违规收受礼金、礼品等。
九、提前谋划春季学期开学工作
要按照常规管理规定,统筹谋划做好校园安全、校园卫生、课本征订、课后服务等各项重点工作,确保新学期顺利开学。
十、材料报送
(一)各公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将2023年工作总结及2024年工作要点(纸质版,加盖公章)报送至区教育局办公室(310室)。联系人:邱慧芳,联系电话:2806494。
(二)各公民办中小学将2023年教学工作总结及2024年工作计划(纸质版,加盖公章)报送至区教育局教研室(304室)。联系人:梁海栗,联系电话:2806430。
以上总结和要点(计划)材料,请于2024年1月22日前报送到区教育局相关股室。
附件:《关于做好全市学校期末及 2024 年寒假工作的通知》(柳教基〔2024〕2号)
柳北区教育局
2024年1月1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柳北区教育局办公室 2024年1月18日印发 |